朝科函〔2023〕5号
关于对朝阳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108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杨柏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全面实施高新战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在调整做优产业结构方面
面向中小微企业,广泛开展科技服务,在宣传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政策的同时,在人才引育、项目包装、知识产权获取等方面给予点对点的指导,推动注册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倍增。对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和科技研发投入进行“一对一”精准指导,加大各类政府引导基金和激励政策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强创新投入,提升研发活动占比,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围绕重点企业产业园建设,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助推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在培育新动能企业集群方面
以激活发展原动力为基础,提升科技型企业群体增长率。按照“苗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的培育路径,围绕京津冀产业转移,合资合作嫁接一批、“带土移植”引进一批,深耕本土企业,大力培育成长一批、成果转化量身定制一批,推动科技型企业数量和质量同步提升。2023年度注册科技型中小企业150家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5家以上;新增雏鹰、瞪羚企业25家以上。
三、在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方面
充分发挥已组建“联盟”在产业创新上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引导京津冀等地区创新要素向企业“盟主”集聚,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在技术攻关、平台建设、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进一步形成创新合力,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激情和活力,提升企业集成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应用效率。深入落实《提高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实施方案》,提升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0亿元,落地转化科技成果达170项,大力培育、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力争建成省级中试基地1家,支撑产业整体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
四、在优化企业发展生态方面
一是加大政策支撑力度。深入落实《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为科研人员创新成果争取政策支持。落实《朝阳市“揭榜挂帅”重点技术攻关项目管理办法》《朝阳市“带土移植”项目管理办法》《提高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实施方案》,持续对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型企业引育等重点创新活动予以激励,激发创新人才活力。二是继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1+4”工作方案,开展助企纾困活动。深入企业宣传讲解科技政策、解决企业遇到问题。三是开展科技金融工作。加大“科技担保”等市级科技金融担保支持力度,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便利,破解企业流动资金不足、融资难的问题。四是加大科技政策宣传力度。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科技宣传活动,扩大科技政策知晓率,让科技型企业充分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
五、在培养引进科技人才方面
贯彻落实“朝阳英才计划”,深入实施“项目+团队”的“带土移植”工程。深入结合科技招商,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大学院所、科技型企业优势科技资源,结合我市重点产业创新发展、“一县一业”需求,依托龙头骨干企业,积极鼓励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工程师等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携科技成果来朝创办企业,引进一批域外高水平创新团队和创业团队。实施“带土移植”项目20项,柔性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1000人次以上。
六、在布局新经济竞争赛道方面
支持科技型企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农产品深加工、军民融合等重点领域,凝练“高精尖缺”技术需求,支持企业开展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等联合攻关,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问题,实施“揭榜挂帅”科技计划项目,解决企业技术难题。
朝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