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访调对接 促进多元化访 ——朝阳市司法局定分止争再发力
发布日期:2023-07-13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信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我市多元解纷能力,做好“枫桥经验”朝阳篇章,朝阳市司法局在夯实“访调对接”基础上再次发力,探索推行“1+1+N”的访调对接工作举措,引导信访矛盾纠纷在法治和温情的环境中得到有效化解。

举措一

1个实体平台——“市级访调对接中心”       

市级访调对接中心设立在市信访局接待大厅,市司法局采取1托3设计理念,搭建一个集成式的平台:

综合性接待窗口。由市司法局聘请资深律师,在窗口接待来访群众咨询和受理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纠纷。

温情化个人调解工作室。工作室设计体现了温情、和睦的氛围,对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人民调解的,可以在律师调解员的专业调解和帮助下在此地进行化解。

多功能法律宣传书屋。由市司法局和市信访局共同投资购置法律宣传资料、书籍、装饰用品,在调解工作之外,向来访群众宣传涉访法律知识。

举措二

1个制度文件——《做实访调对接 促进多元化访工作实施方案》

市司法局和市信访局联合出台《做实访调对接 促进多元化访工作实施方案》,指导“访调对接”工作建立三项工作制度。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访调对接小组实行“月例会、季分析、年总结”工作制度,及时反馈、全面总结工作成效和问题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

建立会商制度。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社会重大隐患风险等突出矛盾,共同研究应对措施。

完善“访调对接”程序。制定受理转递评估制度,受理信访案件后,针对是否符合人民调解范围做出评估,评估后依法引入人民调解或其他程序。

举措三

“访调对接+N”工作模式

建立“访调对接”模式。市司法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资深律师常驻信访局,对信访局转递来的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纠纷进行调解,并积极接待来窗口咨询的群众,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对来访群众申请事项是否符合人民调解范围进行评估,引导其进行调解或进入其他程序。

建立“访调对接+法律服务”模式。市司法局购置“无人律所”智能一体机,放置于市信访局,为来访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另外在访调对接过程中发现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及时引入法律援助服务。

建立“访调对接+法律宣传”模式。由市司法局提供律师培训指导团队,市信访局组织参训人员每月开展法律培训,培训内容根据市信访局和参加人员的需求进行设置。通过向群众及工作人员开放法律书屋,加强对法治工作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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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