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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朝阳市人民政府第五次新闻发布会——朝阳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4-03-14 12:42:08

朝阳市司法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陈芊羽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

首先,感谢社会各界对朝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23年,朝阳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盯《辽宁省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各项指标任务,紧密结合《朝阳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2021-2025)》工作安排部署,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朝阳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推动政府职能优化转变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根据市政府取消调整行政职权相关安排,开展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对行政许可基本要素进行统一规范。进一步对市县乡三级行政许可的服务对象类型、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承诺受理时限等实施要素进行统一,确保全市范围内要素一致、规范运行。动态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编制《朝阳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朝阳市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组织各县(市)区同步调整清单并公示,确保全市行政审批部门依据《清单》提供中介服务持续开展简政放权回头看,坚决整治放权不到位、“推责式”放权等问题。优化“项目管家”服务。2023年,朝阳市为全市1420个项目、企业配备项目管家566人,开展项目管家培训17场次,解决问题244个,为293353个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市场主体配备公共管家2890人,提供管家式服务。省政企直通车平台录入项目(企业)信息294773条,管家服务日志86489条。

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方面:50个“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任务成功推进,办结业务量达到51.08万件;推动“电子证照”归集,共归集国家电子证照类型192种,累计生成电子证照数量2315784个,本地归集电子证照种类83种,累计数量763917个。全市开展“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找关系”行动,152个窗口入选“清风辽宁政务窗口”。编制完成《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公布合规办事业务指南20535项,公开违规禁办情形4104种,可容缺材料2940类。45项惠企政策实现免申即享,惠及市场主体3055户。健全五级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建立便民服务中心153家、便民服务站804家,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提高立法工作质效方面: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完成《朝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朝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朝阳市乡村清洁条例》《朝阳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条例》(修订)4个立法项目审查,公开征集2024年度立法项目建议。坚持开门立法召开座谈会、论证会30余次,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代表联络站,邀请社区乡村普通群众参与立法调研,通过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朝阳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使地方立法与基层需求精准对接。

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方面:严格落实《朝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印发《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朝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项。贯彻《朝阳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论证32次,出具法律意见58件。

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审查确认“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四类事项954项,制定了“减免责四张清单”汇编。大力规范执法行为,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38个、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117项;抽查评查行政执法案卷268本。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调研督导,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督导调研。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探索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8次,通过“你查我督”新型执法监督方式,确保执法规范有序进行,监督效果立竿见影。

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方面: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风险源头预防管控与监测预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获取和共享机制,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综合协调能力。持续推进灾害应急响应、救助工作。印发《朝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方案》,明确灾害应急响应启动标准、恢复重建等相关救助标准。扎实开展应急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有序开展应急管理信息化项目(一期)建设。

全面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方面:严格落实《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辽宁省政务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依据《辽宁省政务诚信监测评价标准(试行)》开展全市政务诚信监测评价工作。聚焦诚信政府建设,积极开展行政机关不履行法院判决问题专项整治,在全省率先实现未结案件和未执行标的“双清零”工作目标。印发《朝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实施程序和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清理政府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定期通报化解进展情况,完善畅通投诉渠道,公开发布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印发《关于转发辽宁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人行为 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明确采购红线,规范采购行为。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率先在全省实现“一村一警务助理”全覆盖,农村警情下降15.8%;大力推进“四所一庭”联动工作,依托“四所一庭”化解重大矛盾纠纷5000余件,全市公安机关治安案件受案数量和八类案件立案数量,同比5年均值分别下降31.32%和20.83%。健全完善四级矛盾调解中心,行业性调解组织应建尽建,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组建市县两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聘请村级专兼职调解员1733名,实现1590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全覆盖,切实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大力提升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质效。全年办结行政复议案件421件,直接纠错81件,持续加大出庭应诉协调力度,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7.31%。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壮大社会普法力量。组建14支以社会组织为主体的“朝阳市法治文化轻骑兵”普法队伍,自主创作群众喜闻乐见普法作品,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80余场次。

加速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方面:社会治理“一网统管”不断完善,数据智能管理平台汇聚数据1.515亿条,治理产生数据8.75亿条,数据总量10.27亿条;通过城市大脑IOC总体态势、宏观经济、社会治理等10大主题应用,打造城市执法管理、政务服务监察等8个应用场景。政府运行“一网协同”。截至目前,辽政通平台已覆盖2099个部门,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朝阳智慧城市建设实现从“0”到“1”的突破,取得一系列业内认可的建设成果。2023年数字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发展峰会暨中国政务热线40周年发展大会在沈阳召开,朝阳市在全国政务热线质量A+评价体系测评中荣获二型城市第一名;“城市大脑”指挥中心上线运行。第二十五届中国高新技术产品交易会在深圳举办,我市连续两年荣获“中国领军智慧城市”称号。

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方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完整体系。“五个纳入”工作机制扎实有效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建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机制,全年市县两级成功举办9期专题研讨班,实现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两个“全覆盖”。市委党校开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等系列课程,并将所有课程纳入主体班教学体系,培训学员5658人次。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更加完备。出台《朝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意见》《行政处罚减免责事项清单汇编》等制度性文件,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用发挥明显。

下一步,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将在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朝阳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设定的线路,全面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突出重点,努力攻克瓶颈难题,不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相衔接,全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以更强的担当、更实的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新闻界的朋友们,法治政府建设是全社会共同关心、普遍瞩目的大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在此,恳请大家给予朝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更大的支持和帮助,多提好的意见和建议,让我们携手共同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答记者问环节:

朝阳日报记者:2024年在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上有什么新举措?

市司法局普法与法治调研督察科科长于双:我们将着力推动全市全域积极参与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不断巩固和扩大法治政府建设成果,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培育、树立一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标杆,形成样板效应,发挥辐射带头作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最终实现全市各地区、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整体推进,不断开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同时,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尽快出台朝阳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以三年行动方案为指引,聚焦重点任务,着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朝阳发布记者:2024年在推动全市基层矛盾多元化解工作上有什么新举措?

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王天韵:新的一年我们将做实做细“四所一庭”联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着力打造“4+1+N”联动格局,在做实“四所一庭”联动基础之上,加大对医疗、家事、交通事故、劳动关系、民间借贷、土地承包、物业管理、知识产权等“N变量”领域的指导和推动力度。推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发挥行业优势,常态化参与调解和普法工作。健全完善警调对接、诉调对接程序,明确联动部门职责,规范转递程序。加强联动工作业务培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和督导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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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