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政办发〔2024〕13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 (2024—2026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朝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工作方案(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任务部署,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2号),结合朝阳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总牵引,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能、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持续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二)工作目标。到2026年底,通过三年试点建设,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和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全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形成具有朝阳特色的知识产权工作格局,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稳步提升。知识产权数量合理增长,质量有效提升。全市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均增长8%以上,力争PCT申请实现零突破,培育1个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国内商标有效注册量年均增长8%以上。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明显增强。推动龙城区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投入运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数量、专利受让、被许可数量稳步增长,惠企规模逐步扩大;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实现突破;到2026年底,备案专利密集型产品达到200件以上;培育1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知识产权保护效能全面提升。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一步健全,形成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重点领域和新兴业态知识产权违法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强,各类执法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社会效益不断扩大,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稳步提升。

  ——知识产权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力量进一步强化,管理效能不断提升。强化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加强创新过程知识产权管理,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年均新增3家以上。

  ——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服务链条体系不断完善,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监管,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升级,知识产权维权、指导和服务机构达到25家,培育1个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加快建设一支数量、结构与我市知识产权发展需求相匹配的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到2026年底,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库;联合组建1个知识产权专家库。

  二、主要任务

  (一)激励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创造。

  1.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绩效考评。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指标纳入市级考核计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知识产权考核重点工作有效完成。(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2.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依托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围绕重点产业链布局专利链,培育和布局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具有较强前瞻性、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推动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积极培育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引导企业通过PCT申请国际专利,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工业信息化局,龙城区政府)

  3.加大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培育。积极引导企业注册并规范使用自主商标,指导有保护需求的企业注册防御商标,防止商标被抢注。引导企业申请注册马德里国际商标。梳理全市地理标志资源,建立地理标志产品培育梯队。(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推进高效的知识产权运用。

  4.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实施。促进高水平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六个着力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优化市场服务,拓宽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渠道,积极搭建与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沟通桥梁,深入挖掘企业专利技术需求,指导企业在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专利组合,切实提高专利技术对接成效。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加强信息推送,有效促进专利“一对多”快速许可。(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5.开展专利导航工作。建立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围绕重点产业和关键技术领域,优选知识产权重点企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提供专利导航等知识产权专项服务。每年实施专利导航项目1至2个。加强专利信息挖掘和分析,为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和项目建设提供决策支撑,助力产业升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工业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

  6.推动龙城区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运营。搭建专利技术转化平台,促进一批重点知识产权项目产业化落地,逐步建立健全资源互补、成果共享、利益共赢的协同创新机制,打造服务品牌,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龙城区政府)

  7.全面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及认定工作。依托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企业等为主体,开展专利产品备案。2025年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达到200件以上;到2026年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数量有效增长。(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8.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发挥实效。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激励机制。鼓励银行、担保等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为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创新发展提供融资支持。加强银企对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朝阳分局、金融发展局、人民银行朝阳市分行,各县(市)区政府)

  9.推动知识产权融入产业创新发展。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升品牌影响力。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以及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拓宽地理标志产品宣传推广渠道,市场监管、文旅、农业农村等部门,每年联合开展1次以上集中宣传推介活动。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2024年底前完成在高铁站、高速口等人员流动较大区域的地理标志产品宣传、展示投放。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用标主体监管,规范用标主体专用标志使用,开展标准与实物符合性比对,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打造高质量地理标志产品市场,发挥地理标志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支持优质市场主体参与地理标志产业整合发展,积极培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财政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营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10.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持续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民生领域等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假冒专利、商标侵权、侵犯著作权及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行政执法技术能力建设,提升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效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贸促会,朝阳海关,各县(市)区政府)

  11.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协同机制建设,推动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工作衔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推动全市知识产权维权工作体制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快速维权和多元化解体系。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不定期举办“外向型”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交流研讨,提升“外向型”企业主动防范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和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能力。培育知识产权保险市场,鼓励创新主体通过购买保险,防范和分担知识产权风险。(责任单位: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朝阳分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构建便捷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

  12.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引导科技型企业及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推广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探索开展市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定工作。鼓励高校、科研机构探索创新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技术合同和专利转让许可合同登记,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融合的协调机制。组织知识产权创新管理交流活动,提高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

  1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链条。积极对接省内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朝阳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与创新发展联盟。吸引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朝设立分支机构,培育本地市场化、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供给能力。积极争取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沈阳代办处朝阳工作站,集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朝阳受理窗口职能,推进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升级。强化商标品牌指导站规范化建设,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指导,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探索与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合作共建,培育重点产业园区知识产权服务团队。(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14.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水平。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的引导和监管,建立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有机结合机制。指导代理机构贯彻实施相关服务规范,督促代理机构提升服务质量。推广知识产权托管服务,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拓展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五)优化有利的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

  15.加强机构和人员保障。加强市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力量,强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裁决培训,培养复合型人才。各县(市)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切实保障工作需要,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效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16.强化知识产权人才支撑。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知识产权进校园等工作,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扩大知识产权专业职称、知识产权代理师等人才规模,开展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到2026年底,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库入库人才达到40人。积极对接省内人才资源,联合组建知识产权专家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市委党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朝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各县(市)区要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地方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贯彻落实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强化统筹协调。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同时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大政策支持。紧扣目标任务,用好用足国家、省现有政策,研究制定朝阳市知识产权资助激励政策措施。市、县两级政府要不断加大知识产权经费投入,设置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积极发挥财政资金保障、引导、带动作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我市试点工作高质量完成。(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附件:朝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朝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老颜武 市长

  副组长  高宇恒 副市长

  成  员  钱  锋 市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张春丽 市委党校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

  刘敬华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巨海燕 市教育局局长

  高 鹏  市科技局局长

  王国民 市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田 野  市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张亚东 市司法局局长

  张树清 市财政局局长

  魏宏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陶立新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薛大新 市商务局局长

  王永辉 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局长

  刘利民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韩玉波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主持农业农村局工作)

  谭立波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金融发展局局长(兼)

  郭晓波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常国锋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乔 庚  朝阳海关关长

  李金海 贸促会朝阳市支会会长

  石宝臣 中国人民银行朝阳市分行副行长

  郑大勇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朝阳监管分局局长                                                            

  孙立文 北票市政府市长

  张殿成 凌源市政府市长

  石万田 朝阳县政府县长

  陈景泉 建平县政府县长

  张秀伟 喀左县政府县长

  张爱军 双塔区政府区长

  李大为 龙城区政府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