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答复:关于对朝阳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103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4-04-23
徐沐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详细了解相关建议细节,并组织人员详细了解相关情况,经研究提出:1、关于成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议,经了解,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朝阳市司法局、朝阳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已联合下发通知,于2022年8月25日成立了朝阳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明确了成员名单、办公地点、工作原则及受案范围等。2、关于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开展“律师进小区”、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建议,我市司法局及相关部门会充分采纳,一方面会在所属公众微信号等渠道加强宣传,另一方面会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定期下沉社区,开展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解答。3、关于确定非市场化为主的经费保障模式方面,市司法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调研、论证、沟通相关财政部门等方式形成具体可落地的方案。
朝阳市司法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