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受助人员撑起“法治蓝天”——朝阳市救助管理站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成立
发布日期:2024-04-05
为让更多困境群众享受到法律的阳光,推动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及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有效衔接,依法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及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切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应援速援,朝阳市救助管理站针对受助人员的特殊情况,向市司法局申请成立“朝阳市救助管理站法律援助工作站”,日前正式揭牌成立。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工作站成立后,朝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将在市救助管理站内“现场办公”,面对面向受助人员开展法治宣传、法治教育等,并为符合法律援助的困难及特殊群体,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办理维权事项(法律咨询、代书、诉讼及非诉讼代理等)。
工作站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为,困难及特殊群体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因经济困难或者发生突发事故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标准参照朝阳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一直以来,救助站始终遵循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救助原则,承担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返家、安置等职责。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有着各种各样遭遇的临时遇困人员,通过创新工作模式,将法律援助引入到救助工作当中来,就是希望能够在保障这些受助人员基本生活权益的同时,还能帮助他们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未来,朝阳市救助站将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强沟通协作配合,联动社会专业力量,参与市救助管理站有法律援助需要的受助人员维权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