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141号提案 答复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4-05-30

 朝科函〔2024〕20号

 

关于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141号提案

答复意见的函

 

尊敬的宁向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技术职称成果使用的建议”已收悉,现将答复意见函告如下:

 我市将提出突出“创新价值”在人才评价中的首要地位,贯彻落实《2022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对取得重大科技突破和原创型技术成果的工程技术人才,可实行职称资格“一票决定”。

一是明确规范使用原则。坚持新标准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和贡献为评价导向,将成果转化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在“卡脖子”关键技术领域实现技术突破的人才,可放宽学历、资历限制,破格晋升职称。对通过创新工艺技法助力技术突破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可根据其业绩贡献直接评定相应级别职称。

 

二是进一步强化具体措施。突出“产才结合”在人才培育中的重要导向。市人社厅积极向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大型事业单位“带土移植”的科研团队和柔性引进人才进行倾斜,持续支持和鼓励高层次人才深入企业一线提供智力支持和服务。对我市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才在企业兼职或服务的,其在企业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依据。兼职或服务人员经原单位书面同意,允许其在相应企业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允许评审机构对企业参评人员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

三是突出“精准匹配”在人才服务中的核心思维。聚焦市场主体和科技创新主体,实施高层次人才智力支持工程,围绕重大振兴发展战略,开展人才需求调查,发布人才需求目录,为企业和人才提供主动对接服务,助力全市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牵头开展全市民营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周活动,助力企业创新发展。立足支撑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建设,鼓励和支持在我市新兴产业、新兴业态开设新的职称评审专业。全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通过政策支持,吸引有干劲、懂技术、爱拼搏的人才扎根在朝阳、创业在朝阳、奉献在朝阳。

四是进一步加大实施与监督力度。制定具体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技术职称成果使用的具体实施细则,确保规范得以有效执行。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鼓励社会参与监督环节,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加强培训与教育,定期开展技术职称成果使用的培训与教育活动,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

 

朝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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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