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 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的建议》收悉。我们非常重视您的建议,综合了发改、财政、税务、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一、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
积极围绕重点新产品开发、关键产业技术研发、产学研合作、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产品质量提升技术攻关等方面,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近两年,我市共有75项产品获批辽宁省工业创新产品,150个项目获评省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累计建成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47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7个,提升了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提升了我市工业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认真落实各项奖补政策
一是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为加大培育科技型企业,2023年市财政局下达240万元,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奖励,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创业积极性。
二是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2023年市财政局下达专精特新企业支持资金7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支持资金200万元,“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560万元,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支持企业进行自主研发。
三是加强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帮扶。2023年市财政局拨付“数字经济”专项资金930万元,用于补助2022年“朝阳市支持工业数字化有关政策”评审通过的35个工业数字化项目。其中,23个项目分别获得补助30万元,12个项目分别获得补助20万元。
三、大力发挥知识产权引领促进作用
一是组织开展专利导航。强化高价值专利前瞻性布局,组织开展金属新材料产业专利导航项目,支持华兴万达轮胎等3家企业开展专利导航,为企业提供创新发展方向指引和专利布局分析,助力企业创新效率。
二是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充分利用专利转化资金计划的政策引导,发挥知识产权金融赋能作用,2023年,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业务9笔,融资金额达7600余万元,融资企业预计可获得补贴共计44万。
三是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坚持惩防并举,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2023年调解案件21件,其中商标侵权纠纷调解2件。2023年处理知识产权案件21件,其中商标侵权案20件,罚没款16万余元;假冒专利案件案1件。
四、不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一是加大银行信贷支持。积极运用人民银行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支持银行加大科技创新企业贷款投放,鼓励银行在信用贷款、增加抵押品比率、增加信贷期限等方面对企业进行支持。协调银行机构对市场前景好、经营诚信好但暂时有困难企业不断贷、不抽贷;推广无还本续贷模式,提高无还本续贷笔数及金额占比。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2023年全市金融机构累计向科技创新型企业投放贷款30.5亿元,同比增长12.4%。
二是推进科技担保体系建设。引导市科技担保用好支持政策。用好省级风险代偿比例由20%提高至40%等政策,对科技型制造业企业加大担保支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稳定器”作用。截至2023年底,市科担担保科技型企业126户,在保责任余额2.767亿元。
三是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政策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组织开展金融撮合助企纾困行动。适时举办多种形式的线上线下银企对接活动,持续为企业提供精准金融服务,提高企业贷款获得率。
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7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