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培育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市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发展,持续构建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支持激励体系,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属于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的最高级,是我市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提案,综合了发改、科技、税务、工信部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特别是2022年6月工信部下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后,我市积极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多措并举,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有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9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0户,创新型中小企业61户。
二、积极助力企业自主创新
一是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围绕重点企业产业园建设,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建立企业研发补贴机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企业开展“互联网+”“人工智能+”模式创新;支持企业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引进一批高端科技成果、创新平台和创新项目,创建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
二是组建创新联合体。在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的基础上,积极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深度融合。通过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合作研发,盟间交流合作,形成“龙头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参与—科研机构联合攻关的协同创新体系”,贯通“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孵化—企业培育”链条,推动集群式创新。
三是积极培育各类创新平台。目前我市共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47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7个,对企业投身科技创新,有效降低创新成本和风险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三、认真落实金融支持政策
一是丰富企业融资渠道。通过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借助“辽宁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为金融机构和企业搭建线上金融平台,加大普惠金融服务力度,引导各类金融资源流入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上来,支持企业发展。推进“小巨人”企业上市融资。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库建设,将我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库,推进企业上市融资。
二是落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政策。协调银行机构对市场前景好、经营诚信好但暂时有困难的企业不断贷、不抽贷。落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展期、续贷等方式,帮助暂遇还款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2023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为1085户还款困难中小企业的35.66亿元贷款办理了延期还本付息。
三是加大银行信贷支持。积极运用人民银行定向降准、再贷款、 再贴现等货币政策支持银行投放贷款,鼓励银行在信用贷款、增加抵押品比率、增加信贷期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进行支持。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积极向银行机构推进优质企业。
四、全面优化纳税服务
一是探索与高校、科研机构等部门开展深入合作,定期举办“专精特新”主题讲座、合作开展企业发展研究等活动,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实现“专精特新”发展。
二是动态管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和“中华老字号”企业档案,常态化开展针对性税费服务。
三是探索与科技部门合作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行业趋势性大数据分析,为其发展提供政策指引,深入开展政策匹配、疑难解答、信用预警、风险筛查等“一站式”服务,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
四是支持工商联开展创新型成长型民营企业赋能行动,共同构建全方位、全要素、全周期的创新服务体系。2023年度在当年10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和次年1—5月汇算清缴期两个时点基础上,增加当年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可享受政策的时点,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可按规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五、推动数字化转型
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出台了《朝阳市支持工业数字化有关政策》等相关政策,设立了“数字经济”专项资金1000万元,2023 年拨付“数字经济”专项资金930万元,用于补助2022年“朝阳市支持工业数字化有关政策”评审通过的35个工业数字化项目。其中,23个项目分别获得补助30万元,12个项目分别获得补助20万元。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专精特新”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强化政策支持力度,助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6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