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 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7-23 信息来源: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按照省政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做好网信工作的相关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现将2024年第二季度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在省政府办公厅2024年第二季度对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中,朝阳市未出现不合格情况。6月份,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全市29家政府网站按100%比例进行了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情况;对市政府部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8个“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常态检查未发现严重问题对全市108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检,未发现不合格情况。本季度永久关停4家政务新媒体。

(二)网友找错情况。6月全市共受理国办转办“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2条,已按流程处理完毕。

(三)新闻发布会开展情况。截至6月末,共召开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13场,发布单位分别为:公安局、统计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水务局、卫健委、商务局、教育局、文旅广电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各单位均能够以新出台的政策和举措解读、举办的重要活动、阶段性成果等主题进行发布,新闻发布会的质效得到一定的提升。

(四)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按照一季度通报要求,市医保局、市工信局,认真开展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上网工作,根据立改废情况,及时在政府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发布。

二、存在问题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需要加强,第三方检测检查的问题仍有部分单位存在整改不及时。

(二)个别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不严,“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严不细,存在栏目更新超期、严重错别字等情况。

(三)部分网站栏目建设不规范,未能对各栏目进行定期梳理、归档。

(四)部分政务新媒体存在更新需要提醒现象。

三、现阶段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问题整改。各地、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二)强化内容审核把关。各地、各部门要持续推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落地落实,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同时,积极采用第三方纠错功能和人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信息内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准确、安全。

(三)做好权威信息发布。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策划专题专栏,更好地发挥政府网站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信息,积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做好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集中发布和动态更新。不断规范政府网站功能建设,规范使用各类标识和“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等要素。

(四)加强账号运维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落实“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的要求,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不高、原创信息占比少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整合,积极培育政务新媒体优质精品账号,做大做强主账号。

(五)加强新闻发布会高质量开展。按照《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的通知》(朝政办发〔2016〕102号)“市政府部门围绕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工作安排、重大民生工程等,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重点部门每年应召开3次。”的要求,请各部门特别是上半年尚未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单位,积极组织新闻发布会,要注重发布的质量,杜绝应付性公开,提升政民互动的实效。

(六)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各主办单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本单位政府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下,及时公开除依法不予公开外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公开职责,确保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