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24-07-29 信息来源:朝阳市审计局

近日,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表彰2021—2023年度全省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省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辽人社函〔2024〕96号),朝阳市审计局荣获2021—202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近年来,朝阳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和各领域,坚决服从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安排,坚持“三转三提三抓”工作要求,立足经济监督主责主业,依法忠诚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审计力量。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建立健全“党建+文明创建”机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疫情防控、社区共建共治等活动,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市审计局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力以赴,继续以文明之风助推全市审计机关审计队伍健康向上发展,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全市攻坚之年攻坚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