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政办发〔2024〕30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81

(此件公开发布)

 

朝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持续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全面完成2024年任务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完善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程分类体系,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教育,努力营造政府倡导、社会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着力培养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和良好习惯,不断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加快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工作原则

(一)科学管理,绿色发展。推动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坚持源头减量,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加强市场化运作,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产业体系。

(二)党政推动,全民参与。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广泛开展城市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和督促引导,形成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

(三)示范引领,持续推进。转化推广示范成果,发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提高末端分类处理能力,促进源头分类投放,持之以恒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制度保障,长效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系统。

三、工作目标

(一)到2024年底,进一步提升居民小区覆盖成效,生活垃圾投放点在现有基础上升级改造率达到1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

(二)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的基础上,双塔区建成2个、龙城区建成1个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小区。

(三)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和投放收运处置体系,大力推进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

(四)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合理布局,建成可回收物数据信息统计制度,将回收统计数据纳入生活垃圾统计内容。

(五)大力推进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志愿服务力度,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街道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六)将住建部中心城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由三档成效尚不明显提档升级为二档成效较好。

(七)在北票市的国家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和建平县、喀左县的省级示范县基础上,积极推动其他县(市)区创建省级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农村环境面貌根本好转。

四、具体措施

(一)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先在政府各机关单位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通过机关干部表率作用引领社会形成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

(二)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通过开设专题专栏、视频新闻、热点解读等形式深入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各项要求和阶段性成效,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充分的正面宣传报道,增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效果。

(三)从源头抓起、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进而在全市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模式,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收运设备及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提供足额的资金保障。依法依规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探索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投资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相关资金支持。

五、责任分工

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任务32项(具体责任分工见附件),各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根据《朝阳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五年滚动计划》,逐步实施;双塔区9个街道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龙城区3个街道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指导推动市建成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三)建立党建引领工作机制,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

(四)市委宣传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制定宣传计划,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五)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的规划、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作,指导推动县(市)开展城乡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推进、监督、指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办公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七)指导有害垃圾中属于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环境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八)鼓励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收运、处理、回收利用专业化、一体化运营;指导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研究可回收物源头减量;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合理布局回收网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九)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活动,形成“小手拉大手”“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方案,加强对分管领域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财政局、民政局、科技局、卫生健康委、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市场监管局、国资委)

(十一)定期组织党员和干部进社区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服务社区群众,带动群众参与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

(十二)引导青少年参与垃圾分类,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志愿者活动。(责任单位:团市委)

(十三)向广大妇女及家庭开展垃圾分类常识宣传,引导妇女及家庭成员参与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市妇联)

(十四)在公共交通场所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督促公交场所、客运站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十五)快递行业源头减量工作,限制快递过度包装。(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十六)朝阳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技术指导的实施,协助各县(市)区政府共同完成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市环境集团、各县(市)区环卫部门)

(十七)组织落实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工作,指导、督促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街道办事处)

六、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统筹负责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做好分类投放、收集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职责单位要负责牵头做好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按照任务分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综合施策,共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三)加大政策支持。通过积极争取国家、省投资补助等扶持政策,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建设运行经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积极引导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投融资体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要优先保障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回收利用设施用地,确保设施及时落地。

(四)强化检查考核。市政府督查室把城市垃圾分类工作列入督查内容。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要加强调度检查,建立定期调度督导制度,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及时通报,分析不足,加强督导;定期组织检查考评;对履职缺位、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2024年朝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2024年朝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