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有序发展
发布日期:2025-02-10
近年来,我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引导和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部署要求,大力推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有序发展,在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专业化水平,稳定粮食生产能力方面作出了一定贡献。目前,我市农民合作社数量7111个,录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8152个。
以项目建设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来,我市向上争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158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经营主体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提升了经营主体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能力,推动了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及规范化建设。
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队伍建设。为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和提升家庭农场质量,按照农业农村部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要求,我市从乡镇农经干部、合作社理事长和家庭农场主中初步选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724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点对点”精准服务,逐步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加强培训提升经营主体经营水平。市农业农村局每年至少举办两期培训班,对合作社理事长和家庭农场主等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升了经营主体农业生产相关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有效推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典型创建引领发展。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典型创建工作,每年都会征集相关典型案例,择优报省农业农村厅。通过树立运营管理、创新发展等方面典型,激发其他经营主体积极性,营造良性竞争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