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朝政发〔2024〕15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部分市级文物
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我市20处第一至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调整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附件:朝阳市部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调整情况表
朝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朝阳市部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调整情况表
序号 | 文保单位名称 | 地址 | 原保护范围 | 原建设控制地带 | 拟调整保护范围 | 拟调整建设控制地带 |
1 | 北城子里遗址 | 朝阳县乌兰河硕乡 | 以遗址西南角(东经119°57'00.8",北纬41°21'36.9")为基点,东450米至季节河,南20米至罗汉庙村住宅区,西300米至乡级公路,北350米至住宅区以内。 | 保护范围外80米以内为Ⅴ类建设控制地带。 | 以东经119°57'04" 北纬 41°21'38"为中心,东西130米,南北100米以内。 | 保护范围外四周20米以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
2 | 四方城子遗址 | 朝阳县乌兰河硕乡 | 以遗址西南角(东经119°58'25.7",北纬41°19'53.5")为基点,东240米至住宅区,南30米至公路,西50米至团结村3组住宅区,北150米至住宅区以内。 | 保护范围外70米以内为Ⅴ类建设控制地带。 | 以东经119°58'27.66"北纬41°19'55.19"为中心,东西108米,南北100米以内。 | 保护范围外四周10米以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
3 | 周台子北城子遗址 | 朝阳县北沟门子乡 | 以遗址西南角(东经120°01'36.7",北纬41°39'28")为基点,东250米至丘陵,南60米至冲积沟,西40米至周台子村委会,北380米至周台子村民组以内。 | 保护范围外150米以内为Ⅴ类建设控制地带。 | 以东经120°01'40" 北纬41°41'41"为中心,东西100米,南北100米以内。 | 保护范围外四周10米以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
4 | 城子内遗址 | 朝阳县波罗赤镇 | 以遗址东南角(东经119°57'46.2",北纬41°24'38.7")为基点,东100米至101线国道,南200米至乡级公路,西20米至后营子村民组住宅区,北500米至锦赤铁路以内。 | 保护范围外150米以内为Ⅴ类建设控制地带。 | 以东经119°57'42" 北纬41°24'31"为中心,东西150米,南北150米以内。 | 保护范围外四周20米以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
5 | 庙东马圈子地遗址 | 朝阳县古山子乡 | 以遗址西南角(东经120°21'08.4",北纬41°45'46.6")为基点,东500米至乡级公路,南50米至抬头沟村民组,西20米至龙王庙,北20米至劈山沟以内。 | 保护范围外250米以内为Ⅴ类建设控制地带。 | 以东经120°21'11" 北纬41°45'39"为中心,东西100米,南北100米以内。 | 保护范围外四周20米以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
6 | 喇嘛山遗址 | 喀左县大城子镇 | 保护范围外100米以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 保护范围外100米以内为I类建设控制地带。 | ||
7 | 大城小城遗址 | 喀左县北公营子镇 | 保护范围以外100米内为Ⅰ类建设控制地带。 | 保护范围以外100米范围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 ||
8 | 双洞遗址 | 喀左县尤杖子乡 | 整个龙凤山。 | 保护范围外100米范围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 ||
9 | 富庶县故城址 | 喀左县北公营子镇 | 遗址范围内。 | 城址城墙以外四周50米范围内为Ⅰ类建设控制地带。 | 东经119°49′27.6″ 北纬41°21′52.4″中心标桩外东100米范围内,北265米范围内,南200米范围内,西411米范围内。 | 保护范围外100米范围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
10 | 马厂沟遗址 | 喀左县山咀子镇 | 整个小转山子。 | 遗址周围200米范围内为V类建设控制地带。 | 遗址中心点为圆心,半径85米范围内。 | 保护范围外100米范围内为V类建设控制地带。 |
11 | 和尚沟墓地 | 喀左县兴隆庄镇 | 原队部到沟里,南北由沟边到山脚。 | 保护范围以外的整个沟内为I类建设控制地带。 | 东经119°46′02.0″ 北纬41°11′05.0″中心标桩外100米范围内。 | 保护范围以外100米范围内为I类建设控制地带。 |
12 | 华严寺 | 朝阳县北四家子乡 | 寺庙院以外四周二百米范围内。 | 保护范围以外四周二百米范围内为Ⅴ类建设控制地带。 | 以东经120°15′5.79630″北纬41°16′51.32637″为中心,东至大殿东侧的东配房的东山墙,西至大殿西侧西配房外5米,南至山门北面的第一层台阶下,北至大殿后墙外5米。 | 保护范围外四周院墙以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
13 | 禅定法轮寺 | 朝阳县北沟门子乡 | 寺庙院以外四周二百米范围内。 | 保护范围以外四周一百米范围内为Ⅴ类建设控制地带。 | 文殊殿保护范围:以东经120°6′23.21581″北纬41°29′23.85717″为中心,东至台阶下,西、南、北至平台上的院墙内。关帝殿保护范围:以东经120°6′25.92913″41°29′24.18548″为中心,东、西、南、北至防护墙内。 | 文殊殿、关帝殿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四周5米以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
14 | 三角山和尚墓塔 | 喀左县甘招镇 | 分别以东塔塔基为中心点、西塔塔基为中心点半径50米范围以内。 | 保护范围外100米以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 以东塔塔基为中心点、西塔塔基为中心点东、西、南、北各10米范围内。 | 保护范围外20米以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
15 | 普佑寺 | 喀左县南公营子镇 | 现有古建筑范围内。 | 普佑寺东至供销社东墙,南至贸易市场南缘,西至中学西墙,北至公路范围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 东经119°42′00.3″北纬40°54′21.5″中心标桩外东66米范围内,北56米范围内,南52米范围内,西23米范围内。 | 保护范围外东10米范围内、西、北各50米范围内,南至宁马线北侧范围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
16 | 普宁寺 | 喀左县南公营子镇 | 现有古建筑和附属建筑。 | 东至供销社东墙,南至贸易市场南缘,西至中学西墙,北至公路范围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 大殿正门前一米处为基点,东西各25米内,南北各60米内。 | 保护范围外东、西、北各50米,南至宁马线北侧范围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
17 | 满井 | 喀左县草场乡 | 以古井中心为基点,半径30米范围以内。 | 保护范围外50米以内V类建设控制地带。 | 以古井中心为基点,半径10米范围以内。 | 保护范围外50米范围内V类建设控制地带。 |
18 | 宝公馆 | 朝阳市双塔区双塔街 | 院墙范围内(劳保商店院内)。 | 宝公馆保护范围以东、北、南三面均为二十米,以西至双塔街东侧为I类建设控制地带。 | 宝公馆院墙以内。 | 保护范围外东、南、西、北各9米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
19 | 城隍庙 | 朝阳市双塔区南塔街道 | 围墙内及四周外墙基外东、南、北各15米,西10米以内。 | 保护范围外20米以内为Ⅰ类建设控制地带,Ⅰ类建设控制地带外10米以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 城隍庙院墙以内。 | 保护范围外东、南、西、北各5米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
20 | 法广寺 | 龙城区召都巴镇 | 寺院围墙内。 | 保护范围外200米以内为Ⅰ类建设控制地带。 | 东、西两侧为院墙外各5米,北侧为祖师殿北墙15米,南侧为山门南墙外30米。 | 保护范围以外四围各17米以内为Ⅲ类建设控制地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