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4月29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旨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大排查专项行动将围绕多个重点领域展开。在消防火灾方面,将重点排查“九小场所”和多业态混业经营场所,尤其是餐饮企业、网吧、酒店等的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此外,还将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严格检查,整治无证无照、无方案无审批等违规行为。
在燃气安全方面,将全面检查、评估燃气行业安全形势,针对大型商场集中餐饮场所、酒店、小餐馆等重点部位,深入开展“带病运行”专项整治,持续推进“瓶改管”工作,以降低燃气使用风险。非煤矿山方面,将严厉打击盗采、以采代探、超能力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并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冒顶片帮、坍塌、火灾、透水等事故的发生。
危化品领域也是此次大排查的重点之一。将持续推进化工园区、非法违法小化工和高危细分领域“三个专项整治”,重点查看重大危险源、高危细分领域和开停车、检维修、特殊作业等重点环节,落实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同时,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特种设备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方面也将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此次大排查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25年6月底,分为自查自改、执法检查和督查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在自查自改阶段,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并逐项整改销号。在执法检查阶段,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对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将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并责令限期整改。在督查总结阶段,将对大检查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制定下步工作措施。
为确保此次大排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将大检查作为本阶段重要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加强跟踪督办。同时狠抓问题整改,成立检查组深入现场严督细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和验收标准。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立即停业整顿;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等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