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工信发〔2025〕2号 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4#高炉装备升级产能置换建设项目投产前验收意见
发布日期:2025-06-06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2021年工信部《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有关规定及《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变更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4#高炉装备升级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2025年5月23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和朝阳市工信局工作人员,对凌钢1#-4#高炉装备升级产能置换建设项目的退出设备情况和项目建设与公告产能置换方案的一致性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结合现场勘察、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出具的《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4#高炉装备升级建设项目—新建2290m³高炉投产前现场验收的结论》以及省工信厅现场宣读的结论,意见如下:

1.凌钢2座450m³炼铁高炉已彻底退出,另1座1000m³炼铁高炉已完成去功能化拆除,均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

2.凌钢新建2290m³炼铁高炉符合相关设计规范要求,与产能置换方案公告的结果一致。

本次现场验收结束后,凌钢将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出具的报告、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3#高炉停产及拆除情况说明和影像资料报送至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及时向省工信厅进行情况报告。同时要按期拆除完设备,并保证施工安全。

 

附:1.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4#高炉装备升级建设项目—新建2290m³高炉投产前现场验收的结论

2.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3#高炉停产及拆除情况说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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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