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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将调整
发布日期:2025-07-01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即将迎来调整,从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缴费流程,保障居民养老权益,自2025年8月1日起,我市将取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银行批量扣款缴费方式,变更为缴费人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自主申报缴费。此前已与金融机构签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扣缴协议的缴费人,应尽快确认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是否已经缴纳,未缴纳人员于2025年12月31日前自行完成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掌上办”缴费渠道、各办税服务厅窗口、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缴费渠道,自行申报缴费。

  其中,“掌上办”缴费渠道包括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电子税务局APP点击进入社保费,支付宝搜索进入“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社保缴费,辽事通APP—社保。

  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具体为:朝阳银行、辽宁省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锦州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中国银联云闪付APP。

  缴费成功3—5个工作日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可通过“掌上办”各缴费渠道中的“社保费已支付信息查询”模块、本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查询缴费情况。为确保当年缴费按时到账,税务和社保部门建议缴费人在年末通过以下渠道查询费款到账情况:“辽宁人社”微信小程序—养老保险—城乡居民—掌上查阅—缴费情况查询;“辽宁人社”微信小程序—养老保险—城乡居民—证明下载—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本地线下社保经办机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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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