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5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陈 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24年,市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巩固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依法忠诚履职,挺膺担当作为,以审计监督新质效有力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着力推动朝阳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年来,共审计和审计调查单位380个,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调查报告31份,下达审计决定10份,呈报审计要情、审计工作专报14份,提出审计建议255条,查出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问题596个、涉及资金1036327万元,促进增收节支90355万元,核减政府投资596万元,移送处理24件39个事项。
一、财政管理和预决算审计
(一)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1.财政管理方面。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应收未收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2.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方面。未及时分解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指标;应配套未配套创业担保贷款专项资金;向非预算单位拨款;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转款。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15个市直预算单位进行了现场延伸审计。
1.预算执行方面。2个单位年底突击花钱8万元;5个单位使用项目资金支付办公费等8万元;3个单位无预算支出法律服务费等6万元;2个单位多支付保险费、策划费3万元。
2.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3个单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涉及资金1137万元;1个单位1个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招标程序,涉及资金530万元;1个单位应记未记在建工程273万元;2个单位结转两年以上资金55万元未上缴。
(三)县(市)区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财政审计“一盘棋”工作部署,对7个县(市)区政府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1.财政收支方面。6个县(市)区应缴未缴非税收入8226万元。5个县(市)区结余资金740万元未上缴。
2.财政管理方面。3个县(市)区“三保”外刚性支出预算编制不完整。5个县(市)区未编制采购预算。2个县(市)区未将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资金纳入年初预算13038万元,未及时分解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指标1891万元。4个县(市)区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转款1084万元。1个县(市)向非预算单位拨款8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5个县(市)区186个公共基础设施工程未入账。2个县(市)区36个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2个县(市)区6个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涉及资金9099万元。1个县滞拨项目资金1600万元。1个县(市)2个项目停止建设,资金闲置1102万元。5个县(市)区对127名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象资格审核把关不严。2个县(市)区扩大残保金支出范围40万元。2个县(市)区滞拨残保金37万元。
(四)乡镇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财政审计“一盘棋”工作部署,对7个县(市)区的51个乡镇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1.财政收支方面。16个乡镇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转款2436万元;7个乡镇无预算支出343万元;5个乡镇以拨代支234万元;32个乡镇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34万元;4个乡镇应收未收非税收入93万元;2个乡镇占用专项资金79万元;15个乡镇资金拨付不及时76万元;8个乡镇“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63万元;8个乡镇超范围支出44万元。
2.财政财务管理方面。33个乡镇结余资金253万元未上缴;9个乡镇未及时清理银行账户19个。
3.资产管理方面。38个乡镇应记未记固定资产3545万元;9个乡镇固定资产账卡、账实不符836万元;5个乡镇未经审批出租房屋等,涉及资金106万元。
(五)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对1个县政府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1.财政收支方面。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16053万元;少计社保基金存款利息180万元。
2.财政管理方面。预拨经费未转列支出;未及时分解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指标;未按规定使用预备费;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转款3743万元;未将上年度结余资金全额纳入年初预算。
3.重大建设项目及资产管理方面。1个项目未履行公开招标程序;15家单位未经批准购买非安可设备41万元;4个单位出租15处房屋等资产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
二、农业农村审计
对7个县(市)区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
1.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6个县(市)区滞拨专项资金9417万元。2个县(市)区项目资金闲置373万元。1个县项目补助资金结余20万元未上缴。2个县(市)区虚列支出15万元。4个县(市)多支付工程款8万元。
2.项目建设实施方面。3个县(市)区6个项目进展缓慢。4个县(市)区光伏发电项目未并网营收,涉及资金638万元。1个县(市)3个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2个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涉及资金476万元。
3.项目后续管护方面。4个县(市)区9个项目建成后闲置或未产生收益。1个县17个扶贫及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形成资产未及时确权;2个项目停滞。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政策落实与资金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政策落实与资金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
1.财政收支方面。9所学校应记未记固定资产59万元;8所学校超标准列支服装费、超范围支出公用经费28万元;2所学校在建工程未转固定资产14610万元。
2.服务性收费方面。10所学校超范围支出课后服务费。
3.代收费方面。11所学校在配餐及校服采购中未取得发票,涉及资金4175万元;10所学校未将校服采购及配餐采购等事项纳入财务核算,涉及资金3993万元。
(二)“三医联动”改革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对2个县“三医联动”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
1.医保基金收支管理及药品耗材采购方面。2个县的50家医疗机构未完成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任务478万元,6家医疗机构超标准、重复收费等多报销医保基金88万元。1个县7家乡镇卫生院台账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608万元;4家医疗机构超范围报销医保基金7万元。
2.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方面。2个县2家医疗机构未经批准出租、出售国有资产22万元。1个县1家医疗机构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转款。1个县1家医疗机构多收取困难家庭患者医疗费用72万元。
(三)就业补助资金使用审计情况
对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1.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两区平台建设费及岗位补贴结余65万元、利息收入70万元未上缴财政。
2.公益岗及就业培训管理方面。市本级公益岗人员养老保险未通过用人单位缴纳。两区超范围发放就业补贴8万元。龙城区为490名非贫困劳动力公益岗缴纳人身意外险24万元。
(四)殡葬领域审计情况
对全市殡葬领域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1.财务管理及殡葬收费方面。1个单位开具非正规票据607万元。2个单位未取得发票列支费用57万元。3个单位固定资产未入账25万元。
2.津补贴发放及经费支出方面。1个单位资产闲置,涉及资金191万元。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
(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审计情况
对1个县农村公路建设及管理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1.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未及时拨付项目资金8152万元;应记未记固定资产28922万元。
2.项目建设管理方面。30个标段多计工程款17万元;4个路段先施工后纳入计划,涉及资金139万元;在项目库外选取建设路段181个,涉及资金15448万元;8个标段未按计划完工,涉及资金6380万元。此外,还存在工程质量不达标,管护不到位等7个问题。
(二)“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1个县“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情况进行了审计。
1.资金筹集使用方面。未及时拨付项目资金3386万元1个乡镇超范围实施项目,涉及资金11万元。
2.项目建设管理方面。1个乡镇虚假招标,涉及资金63万元;15个标段多计工程款16万元。此外,还存在工程质量不达标、项目竣工档案不规范等10个问题。
(三)城市供暖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1.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多计工程款450万元;财务核算不规范,涉及资金203万元;工程材料未得到有效利用,涉及资金424万元。
2.项目建设管理方面。未取得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涉及资金600万元;未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涉及资金160万元;项目设计和监理未公开招标,涉及资金627万元。
(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审计情况
对全市“十四五”期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进行了审计。
1. 资金管理使用方面。4个灌区未按进度付款2305万元。1个灌区由施工单位垫资施工1001万元,应收未收水费11万元。1个灌区多计工程款104万元。
2.项目建设管理方面。1个灌区项目审批等手续不完备;未按合同时限完工。1个灌区未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涉及资金50万元。3个灌区管护制度未落实到位。
六、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审计
对全市部分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维护情况进行了审计。
1.信息化项目建设程序方面。2个项目未经财政评审确定招标控制价,涉及资金3581万元;1个项目结算程序不规范,涉及资金3922万元;8个项目未履行资产购置前置审批手续,涉及资金829万元。1个项目预算编制不精准,涉及资金624万元。1个项目扩大范围施工,涉及资金36万元。
2.信息化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方面。5个项目建成后维护不到位,涉及资金1420万元。3个项目建成后运用不到位,涉及资金942万元。5个项目前期规划设计不到位,涉及资金369万元。
七、国有资产管理审计
(一)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1个国有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及其他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
1.财务收支方面。应确认未确认收入74万元;应记未记递延收益43万元;应记未记固定(无形)资产22万元;超工资总额预算列支工资性支出184万元。
2.财务管理方面。土地收回、经营损失等未进行账务处理,涉及资金196万元;会计核算不及时9万元;列支财务费用554万元未取得发票;差旅费等11万元支出报销凭证不规范。
(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河长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
1.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滞拨水利专项资金;未将“河长制”工作专项经费等纳入预算;1个单位欠缴污水处理费203万元;3个村未经“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使用专项资金81万元;2个单位未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使用资金52万元;1个单位滞拨退田还河补助资金13万元。
2.项目建设运行方面。河道治理工程未完工,涉及资金300万元;1个单位62台设备闲置;1个工程建设项目未批先建。
3.工作落实及执法监管方面。乡村两级河长96人未按规定开展巡河工作;对2户企业监管不力,致使非法排污问题持续发生;3处河流堤坝被毁未得到及时修复;应注销未注销5家企业取水许可证;2座污水处理厂(站)排放废水不达标;1处水源保护区内存在堆放垃圾等违法行为;1处水源已使用但尚未划定保护区。
八、审计建议
一是加大财政管理力度,提升财政管理质效;二是增强预算刚性,严肃财经纪律;三是兜牢民生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四是夯实审计整改责任,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