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告(2025年第2号)
发布日期:2025-07-15
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所属部门向市司法局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1件。经审查,符合《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149号)规定的报送程序,市司法局予以登记备案(具体情况见备案登记目录)。
今年第二季度,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所属部门能够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要求开展备案工作,规范性文件报备及时率为100%,规范率为100%。请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备案工作。
附件:2025年第二季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
朝阳市司法局
2025年7月15日
附件:
2025年第二季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
序号 | 制定机关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公布时间 | 备案时间 | 是否按时 | 是否规范 |
1 | 市林草局 | 《朝阳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 朝林草规〔2025〕1号 | 2025年6月23日 | 2025年6月29日 | 是 | 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