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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10 信息来源: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朝政办发〔2025〕23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促进


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朝阳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充分就业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结合朝阳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末,年度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以上,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9万人以上,新增高技能劳动者2500人以上,高校毕业生来朝留朝就业创业1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1万人以上,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十五五”期间,通过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逐步营造就业机会充分、就业结构优化、人岗匹配高效、就业服务优质、劳动关系和谐、就业环境公平的友好型就业新生态,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朝阳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内容

(一)坚持就业优先导向

1.强化宏观政策协调联动。将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纳入全市“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不断强化重大项目的包保服务工作,挖掘重大项目吸纳就业潜能。建立健全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就业影响评估机制,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促进财政、产业、投资、价格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调联动,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朝阳市分行,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贯彻落实,不再重复列出)

2.增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就业协同性。统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加快推进14个产业集群建设,努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清洁能源、新材料、绿色低碳、低空经济、生命健康等产业发展,挖掘新职业,拓展就业空间。聚焦发展现代化大农业,促进文体旅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冰雪经济等新型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强就业吸引力。统筹推进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扩大第三产业就业容量。及时、精准保障重大项目落地、重点企业开工产生的人力资源需求,优化产业发展与促进就业协同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3.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稳岗扩岗。深化央地合作,支持国有企业挖潜腾岗、统筹扩容、拓展一线岗位,发挥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综合运用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社会保障等政策引导各类经营主体更好稳岗扩岗。通过数据收集、岗位调查等方式,确定一批就业容量大的行业、企业和重大项目,构建支持发展、岗位收集、技能培训、用工服务等联动机制,激励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财政、国资委、税务局、人民银行朝阳市分行)

4.提升区域联动就业承载力。依托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建设契机,主动对接京津冀创新资源、产业资源与人才资源,拓展本地群众就业渠道,实现区域协同发展与民生保障双赢。以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为抓手,持续加大县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创新服务模式,完善服务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切实增强县域经济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纳能力和承载能力。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

(二)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

5.强化人力资源供需匹配。聚焦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社会需求,围绕培育和壮大新质生产力,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推动人力资源融合发展。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培育壮大市场化就业服务力量。优化高校学科专业布局,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机制,落实就业质量不高专业红黄牌提示制度。优化职业教育专业布局,促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发展。发挥技工院校教育联盟作用,加强工学一体化建设,以技能培养为核心,通过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教学模式,提升劳动者的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让更多求职者具备适应技术升级的能力。推动技能培训与产业紧密融合,实施技能兴企行动,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参与制定职业培训标准,大力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加强培训设施和资金投入,加大教学资源开放共享,打造多方参与,产业、教学、企业、评价衔接融通的技能生态链。(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朝阳师范学院)


6.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聚焦重点群体,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围绕康养托育、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新职业等就业容量大、供需矛盾突出的行业领域,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满足行业产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以及劳动者的个性化培训需求。支持“智改数转”企业以订单、定制、定向、项目化培训等方式加强数字人才培养。深入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名师带高徒、业务理论学习、安全生产教育、车间实际操作、企业参观见学等活动。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指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保证60%以上的经费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允许用于企业建立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根据岗位急需紧缺程度和培训后劳动者就业情况,给予差异化资金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总工会)

7.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推动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双向比照认定。分类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和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支持企业推行“新八级工”制度,大力培育技能大师、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面向生产一线开展“四技五小两比”群众性创新创造活动,助力企业职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强化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定期调查发布技能人才薪酬价位信息,引导企业逐步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推动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艰苦和基层岗位倾斜。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组织全市职工技能大赛等行业和区域竞赛,支持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完善相关表扬奖励政策,积极推荐优秀技能人才参评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朝阳工匠”、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强化技能人才评价全链条监管,规范评价机构管理,提高评价质量。(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委、教育、国资委、总工会)

(三)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8.拓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渠道。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政策体系,强化多部门联动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机制,10项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活动升级为“驻校园”模式,确保朝阳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回访服务全覆盖,总体就业率达到90%以上。深化校企人才合作机制,积极邀请省内外高校参与“万名学子看朝阳”“一圈一带两区行”等活动,促进人才与企业双向精准匹配。积极支持打造“就来辽”服务品牌,深化“访企拓岗”行动,稳定和挖掘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岗位,并积极围绕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社区治理、司法辅助、乡村振兴、就业社保、科研助理等领域开发就业岗位。稳定事业单位招聘规模。扩大青年就业见习岗位数量,积极开展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和大学生专业转换培训。大力实施青年就业启航、“扬帆计划”、“宏志助航”、“三支一扶”等计划,针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一对一”结对帮扶。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社会工作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委、朝阳师范学院

    9.做好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保障。健全与转业安置有序衔接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创业支持体系,全面推行全员适应性培训,完善职业能力转换、就业指导服务。坚持市场导向、就业牵引,提高教育培训与市场需求匹配度。完善“订单式”培训模式,对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军人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应培尽培。积极推进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鼓励优秀退役军人按有关规定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和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工作。责任单位: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10.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坚持就近就地就业与转移就业并举,持续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强化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稳定脱贫劳动力务工规模。提供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提高农村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和学历水平,提升就业竞争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依法保障就业、创业和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返乡入乡农民工自主创业,支持带动就业明显、发展前景好的创业项目优先入驻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打造具有朝阳特色的“辽服到家”“辽宁巧娘”等品牌,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地域+行业职业”劳务品牌。(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农业农村、妇联)

11.强化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加强数据信息共享比对,精准识别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建立实名制数据库,分层分类提供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统筹运用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难度较大的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切实提升困难群体的就业率和生活质量,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完善促进就业、失业保险与社会救助的联动机制,落实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残联

12.加大创业群体支持力度。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的支持体系。将创业指导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实施孵化载体提质工程与创业“源”助专项行动,打造一站式服务体系。持续举办“源来好创业”等品牌活动,搭建资源对接平台,通过项目路演、导师结对等形式,推动创业者阶梯跨越。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推动创业投资基金等创业服务资源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构建全要素孵化服务平台,为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农民工等创业群体提供低成本创业场地。归集重点孵化项目和创意资源信息,采取“跟踪陪跑”举措,构建“政策+资本+导师”三位一体服务模式,促进重点项目和创意转化落地。落实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和创业补贴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专业化创业空间。加大创业融资支持,提升贷款便利度。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税务局、人民银行朝阳市分行

13.优化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劳动者服务保障。规范零工管理服务,因地制宜建设规范化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建立健全老年人力资源市场,多渠道开发适合老年人的非全日制、弹性、多元化的就业岗位。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实现体验式、居家式消费服务提质升级。推动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依法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指引企业合理安排劳动报酬。建立新就业形态一站式调解机制,推动劳动纠纷一体化解。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行调解优先,快立、快调、快结工作机制。加大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的签订力度,指导督促快递等行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人员基本劳动权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

(四)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14.加强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广“舒心就业”服务模式,将基层就业公共服务融入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范畴,纳入基层民生保障服务事项。推进省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嵌入指导服务站点,实现本地特色功能融入,提升服务的信息化与智能化水平。统筹城乡就业公共服务,做实政策宣讲、服务对接、技能培训、权益保障四项基础功能,积极拓展爱心驿站、青年沙龙、创业载体、零工服务等进阶功能,合理配置社区(村)基层就业服务人员,打造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点。健全标识统一、布局合理、服务规范、运行高效的基层就业公共服务网络,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社会工作部)

15.数字赋能就业公共服务。持续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公安、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多部门数据共享比对,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充分发挥省级集中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促进数字化、精细化的就业服务应用向基层站点延伸、向就业困难群体倾斜,实现就业事项一体化办理、精准化服务、智能化监管。推广数字赋能、实地摸排、精准服务的就业模式,通过“大数据+铁脚板”模式,推动数据资源下沉基层,推进智慧服务模式,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提高就业公共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委、教育、公安、民政、市场监管局、税务局)

(五)全力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益

16.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全面构建“党建+法治+劳动关系”工作模式。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及企业薪酬管理培训,积极培育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提高企业和员工劳动法治观念,依法保障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和谐劳动关系。强化劳动保障执法力量建设,规范人力资源市场运行,严厉打击虚假用工、就业欺诈、强制加班、非法解雇及人力资源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建立欠薪治理长效机制,按季度开展专项执法,强化薪酬发放监管,完善工资支付预警系统,推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法院、检察院、总工会、工商联)

17.保障平等就业权利。指导用人单位合理设置招聘条件和用工管理要求,消除地域、身份、性别、年龄等不合理限制,保障平等就业权利。健全生育保障、普惠托育、就业扶持等支持体系,推广“妈妈岗”就业模式,以弹性工作制度助力妇女实现工作与家庭平衡,构建生育友好就业环境。依法将治理就业歧视纳入劳动监察执法范畴,完善跨部门协同约谈制度,稳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委、法院、检察院、妇联)

18.合理稳步提高劳动报酬。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定期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制度。完善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大重点行业、重点群体薪酬分配指引服务力度。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就业工作的全面领导。市县两级组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专班,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聚力推进就业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统筹用好各类资金基金促进就业,提升就业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能力。落实各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规范资金管理,进一步优化就业资金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防范化解风险。建立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统计监测体系,做好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用工监测,落实规模性裁员及突发事件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涉稳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和案例,展示朝阳全面振兴的崭新形象,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的良好氛围。

附件:朝阳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任务清单

 

附件:
朝阳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任务清单
重点任务具体落实举措及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部门
一、强化宏观政策协调联动(一)将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纳入全市“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1.将高质量充分就业纳入“十五五”规划。“十五五”时期,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持续推进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提高经济发展的就业带动力,力争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以上。2025年重点推进

 
(二)建立健全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就业影响评估机制,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促进财政、产业、投资、价格等与就业政策协调联动,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3.不断强化重大项目的包保服务工作,挖掘重大项目吸纳就业潜能。持续推进市发展改革委
4.推动建立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就业影响评估机制。持续推进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持续发挥就业补助资金在促进就业方面的关键作用,统筹运用财政支持政策助力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发展,提升就业带动力。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6.推动各县(市)区逐步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承办金融机构范围,进一步提高创业担保贷款供给能力。继续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融资可得性,持续推动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朝阳市分行
7.整合政策资源,支持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强特色产业品牌建设,开展特色农产品营销工程,进一步提升特色产业吸纳就业能力。组织参加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活动,助力企业融资。2025年重点推进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增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就业协同性(三)统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加快推进14个产业集群建设。推动清洁能源、新材料、绿色低碳、低空经济、生命健康等产业发展,挖掘新职业,拓展就业空间。8.推动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加快推进“两重两新”工作,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扩大有效需求带动就业。推动银发经济发展,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持续推进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9.出台《朝阳市2025年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激发消费潜力,扩大就业需求。2025年重点推进市促消费稳增长工作专班
10.加快推动项目建设,推动项目开工复工。加快推进14个产业集群建设,积极培育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创新中心、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和应用案例,争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持续推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聚焦发展现代化大农业,促进文体旅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冰雪经济等新型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强就业吸引力。11.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综合保障兜底,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持续推进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2.组织推荐2025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景点线路2条,在《中国地名》杂志上宣传推广我市8个乡村旅游重点村。2025年重点推进市农业农村局
(五)统筹推进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扩大第三产业就业容量。13.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支持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等行业扩容提质,提升就业带动力。积极扩大健康、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消费,培育壮大消费新热点,扩大第三产业就业规模。2025年重点推进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14.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通过培训不断提升家政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壮大家政从业人员队伍。2025年重点推进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及时、精准保障重大项目落地、重点企业开工产生的人力资源需求,优化产业发展与就业促进协同机制。15.实施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系列行动,完善就业服务专员制度,常态化做实“一企一策”服务,追踪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组织开展“人社干部进万企”活动,开展“三送”“三帮”行动,精准摸清企业现有岗位情况、扩大产能岗位变化情况和用工需求情况等,针对性开展专场招聘活动或根据项目(企业)实际需要组织定制化专场招聘、校企合作对接、跨域劳务对接等服务。全年解决企业用工缺口3万个。2025年重点推进
三、支持经营主体稳岗扩岗(七)深化央地合作,支持国有企业挖潜腾岗、统筹扩容、拓展一线岗位,发挥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综合运用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社会保障等政策引导各类经营主体更好稳岗扩岗。17.“十五五”时期,持续落实惠企减负政策。以高质量重大项目带动就业。落实好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纯信用贷款、创业扶持贷款等业务,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妇女、返乡创业农民工、自主创业农民、退役军人、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个体工商户、新市民、劳动密集型小微和民营企业等重点对象和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朝阳市分行
18.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惠企减负政策,累计释放惠企减负政策红利5000万元以上。2025年重点推进
19.推动市属企业深入挖潜,结合企业行业领域实际,摸清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底数,规范市属企业用工管理及员工招聘工作,支持企业按需招聘。2025年重点推进市国资委
(八)通过数据收集、岗位调查等方式,确定一批就业容量大的行业、企业和重大项目,构建岗位收集、技能培训、用工服务等联动机制,激励创造更多就业岗位。20.落实《朝阳市加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岗位挖潜扩容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工作方案》。2025年重点推进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专班
四、提升区域联动就业承载力(九)依托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建设契机,主动对接京津冀创新资源、产业资源与人才资源,拓展本地群众就业渠道,实现区域协同发展与民生保障双赢。21.以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为桥梁,加速优质资源要素流动,强化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持续完善我市创业孵化服务体系。2025年重点推进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十)以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为抓手,持续加大县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创新服务模式,完善服务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切实增强县域经济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纳能力和承载能力。22.提前谋划包装以工代赈项目,深入挖掘以工代赈项目用工潜力,最大程度发挥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助力相关重点群体稳就业促增收,保障劳务报酬按时、足额发放。持续推进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3.积极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活动,深化区域劳务协作,支持就近就地就业,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1万人。2025年重点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强化人力资源供需匹配(十一)聚焦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社会发展需求,围绕培育和壮大新质生产力,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推动人力资源融合发展。24.立足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和未来产业布局,着力提升人口总体素质。提前做好各类劳动力培育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供给,推动教育、培训和就业政策有机融合,一体升级。持续推进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十二)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培育壮大市场化就业服务力量。25.促进数字化、精细化、智能化的就业服务应用,着力打造朝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深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重点企业、园区对接合作,构建统一规范、竞争有序、规范健康的人力资源市场。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三)优化高校学科专业布局,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机制,落实就业质量不高专业红黄牌提示制度。26.重点聚焦服务14个产业集群发展,加强相关行业领域人才需求分析,完善人才培养供需适配机制,强化就业状况与专业设置、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推动人才培养与分行业分领域人才需求有效衔接,推进存量学科专业优化,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专业。持续推进市教育局、朝阳师范学院
(十四)优化职业教育专业布局,促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发展。27.支持职业学校与具备资质的优质企业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实现双向共赢,建设3个以上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的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支持职业院校服务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依托京津冀企业资金、设备、技术等资源,建设校内实训基地和域外实习基地。2025年重点推进市教育局
(十五)发挥技工院校教育联盟作用,加强工学一体化建设,以技能培养为核心,通过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教学模式,提升劳动者的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让更多求职者具备适应技术升级的能力。28.通过技工教育联盟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搭建产教评融合技能生态链。“十五五”时期,组织推广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优质课堂,推动特色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好适应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9.新增辽宁技工教育联盟骨干成员单位1家以上,全市技工院校招生2300人以上。2025年重点推进
(十六)推动技能培训与产业紧密融合,实施技能兴企行动,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参与制定职业培训标准,大力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大力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加强培训设施和资金投入,加大教学资源开放共享,打造多方参与,产业、教学、企业、评价衔接融通的技能生态链。30.面向企业新录用职工、转岗职工、新型学徒和一线高技能人才,支持企业结合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形式、时长、师资、考核评价方式,分类开展系列项目化培训,逐步扩大“新八级工”覆盖面,提高一线技能人才待遇,促进职工增收、企业增效。“十五五”时期,累计支持企业培训技能人才2500人次。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1.建立以生产操作一线岗位标准为引领、技能提升为核心、技能等级评价为阶梯的现代企业技能生态链条,扩大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新型学徒和技师培训覆盖面,“新八级工”制度向更多企业延伸,推动技能等级和薪酬待遇同步提升,鼓励一线优秀产业工人和技能领军人才领创技能大师工作室(站),组织参加2025年度全省职工技能大赛等系列岗位练兵活动。2025年重点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十七)聚焦重点群体,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围绕康养托育、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新职业等就业容量大、供需矛盾突出的行业领域,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满足行业产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以及劳动者的个性化培训需求。32.按季度发布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参考目录,引导培训资源向14个产业集群急需紧缺领域和攻关生产必需环节集聚,实现培训与产业发展、市场需求协调联动。支持各类企业自主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快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区域行业培训品牌,提升劳动者求职竞争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3.统筹实施职业培训质量年等系列活动,全年技工院校招生2300人以上,全市新增技能人才60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2500人。2025年重点推进
34.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匠才助推振兴”专项培训行动,聚焦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康养托育、现代农业、文旅产业、数字经济等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发挥政府、行业、企业、院校四方合力作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和多元服务网络,及时发布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参考目录、就业需求目录、培训目录,抓好一批特色培训项目。利用各类培训载体开发、利用线上优质培训资源,   向企业职工和城乡劳动者免费推送。2025-2027年三年开展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3万人次以上。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5.深入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名师带高徒、业务理论学习、安全生产教育、车间实际操作、企业参观见学等活动。持续推进
36.围绕重点产业行业企业用工需求,分类实施技能提升行动。面向重点群体就业创业需求,分类实施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技能提升行动、重点群体“技能职通车”帮扶行动、创业能力素质提升行动3项行动。聚焦提升培训基础能力,联动实施职业培训能力提质扩容行动和竞赛比武岗位练兵行动。全年开展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1万人次以上。2025年重点推进
37.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分级培训制度,依照职业技能和岗位实际需要,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市民政局
38.2025年度培训养老服务人才200人次。2025年重点推进
(十八)支持“智改数转”企业以订单、定制、定向、项目化培训等方式加强数字人才培养。39.围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和“专精特新”领域、“数字中国”建设,培育壮大人工智能领域“数字工匠”队伍。支持企业将数字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企业发展战略,增强一线产业工人数字技能素质,建立全市“数字工匠”培育库,推动朝阳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升级发展。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0.开展“人工智能+”数字技能提升活动,全年培训数字技术技能人才150人左右。2025年重点推进
(十九)指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保证60%以上的经费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允许用于企业建立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41.鼓励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训范围的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可依据有关规定按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持续推进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十)根据岗位急需紧缺程度和培训后劳动者就业情况,给予差异化资金补贴。42.统筹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专账结余基金以及其他渠道资金资源,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模式,优化急需紧缺培训目录,根据岗位急需紧缺程度、技能等级、实训耗材成本、训后签订劳动合同或工资流水单据、家政服务协议等上下浮动,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对培训后一定时间内实现稳定就业的,给予倾斜支持。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43.严格执行辽宁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按期发布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加大制造业高新技术、数字技能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政府补贴培训支持力度。对养老、家政、照护、康养等领域纳入急需紧缺培训目录的相关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标准上浮10%。2025年重点推进
七、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二十一)推动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双向比照认定。44.继续落实《辽宁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2023版)》《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若干措施》,推动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发展。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十二)分类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和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支持企业推行“新八级工”制度,大力培育技能大师、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45.执行不同年龄段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统筹推进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引导企业发挥自主培训评价功能,稳步扩大“新八级工”制度覆盖面,建设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促进产业链和培训链有效衔接。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局
46.面向生产一线开展“四技五小两比”群众性创新创造活动,助力企业职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持续推进
47.组织推荐省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站)1个以上,培育建设省级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2025年重点推进
(二十三)强化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定期调查发布技能人才薪酬价位信息,引导企业逐步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推动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艰苦和基层岗位倾斜。48.定期发布技能人才薪酬价位信息,对在技术革新或者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企业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给予奖励。企业可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实施特岗特酬,鼓励符合条件企业积极运用股权激励、项目收益分红等中长期激励工具,加大高技能人才激励力度。鼓励企业对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建立与岗位使用及薪酬待遇挂钩的长效激励机制。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
49.加大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激励力度,从健全技能岗位薪酬、设立技能等级津贴、鼓励设置绩效薪酬等方面完善技能薪酬制度,通过工资总额分配倾斜、建设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等措施完善配套激励措施,全面提高国有企业技能人才待遇。2025年重点推进
50.引导企业推动薪酬分配向科技创新等骨干人员、基层一线人员倾斜,原则上两类群体平均工资增幅应高于全集团职工平均工资增幅。2025年重点推进市国资委
(二十四)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组织全市职工技能大赛等行业和区域竞赛,支持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完善相关表扬奖励政策。51.组织参加每2年一届的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定期举办企业职工、职业院校、数字技能、家政服务等行业专项赛事。抓好竞赛成果转化,发挥好冠军选手传帮带和技能榜样作用,吸引社会公众、青少年、企业职工全民参与、多维体验和交流互动。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局
52.积极推荐优秀技能人才参评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朝阳工匠”、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持续推进
53.2025年重点组织参加全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积极组织开展各行业领域、各区域职业技能大赛。2025年重点推进
(二十五)强化技能人才评价全链条监管,规范评价机构管理,提高评价质量。54.严把技能评价机构的设立审批和安全管理关口,积极应用省职业能力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加强技能人才评价命题、考务、督导全链条监管,及时补充纳入新一批评价机构,有效发挥企业院校评价主体作用。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5.严格执行《辽宁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对全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开展质量督导,清理一批“僵尸”机构。2025年重点推进
八、拓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渠道 (二十六)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政策体系,强化多部门联动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机制,将10项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活动升级为“驻校园”模式。56.持续完善“就业+人才”模式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政策体系,“十五五”时期,累计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50场,确保朝阳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回访服务全覆盖,应届高校毕业生年底毕业去向落实率90%以上。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朝阳师范学院
57.落实《关于做好2025年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通知》要求,全市全年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不少于10场。巩固社会化市场化就业主渠道,组织“春季攻坚”“百日冲刺”等促就业行动。赋能大学生职业发展,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提高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水平。2025年重点推进
58.深化校企人才合作机制,积极邀请省内外高校参与“万名学子看朝阳”“一圈一带两区行”等活动,促进人才与企业双向精准匹配。2025年重点推进
(二十七)积极支持打造“就来辽”服务品牌,深化“访企拓岗”行动,稳定和挖掘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岗位,并积极围绕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社区治理、司法辅助、乡村振兴、就业社保、科研助理等领域开发就业岗位。59.督促高校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和全员包保责任制,深入开展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强化“就来辽”融媒体就业服务品牌建设,落实养老服务和管理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奖补政策。持续推进市委社会工作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朝阳师范学院
60.积极开发基层就业服务岗位,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编制保障政策,充实乡村医生队伍。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基层就业创业,稳定巩固高校毕业生留朝就业比例。持续推进
61.全年开展直播带岗活动不少于40场。实施基层就业项目,招聘大学生村医约3个、招聘教师约590人、科研助理约50人。根据需要招聘社区工作人员。2025年重点推进
(二十八)稳定事业单位招聘规模。扩大青年就业见习岗位数量,积极开展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和大学生专业转换培训。62.“十五五”时期,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累计公开招聘4500人,累计募集发布青年就业见习岗位6000个,支持经评估通过的专业高校毕业生参加技能等级认定。积极拓宽政策性就业渠道,稳定研究生、专升本等升学招生计划,全力做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聘(录)工作。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63.全市全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1800人以上、募集发布青年就业见习岗位1200个以上。2025年重点推进
(二十九)大力实施青年就业启航、“扬帆计划”、“宏志助航”、“三支一扶”等计划,针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一对一”结对帮扶。64.重点保障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就业,建立帮扶工作台账,精准提供岗位信息和应聘指导,确保100%得到就业帮扶。每年招聘“三支一扶”岗位30人左右。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局
65.组织开展2025年大学生就业实习见习计划,开展“扬帆计划”“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全市募集实习岗位500个以上。2025年重点推进团市委
九、做好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保障(三十)健全与转业安置有序衔接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创业支持体系,全面推行全员适应性培训,完善职业能力转换、就业指导服务。66.开展2025年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专项行动,推广全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系统使用。参与打造省级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开展创业创新指导交流,做好“辽宁军创贷”宣传落实,助力退役军人双创实践。探索“政校企”示范培训合作机制,加大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力度,严格做好承训机构培训质效评估,不断完善“教培先行、岗位跟进”培养模式。2025年重点推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十一)完善“订单式”培训模式,对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军人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应培尽培。积极推进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鼓励优秀退役军人按有关规定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和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工作。
十、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三十二)坚持就近就地就业与转移就业并举,持续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强化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稳定脱贫劳动力务工规模。67.落实《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深入开展毕业生就业宣传活动,持续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
68.提供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提高农村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和学历水平,提升就业竞争力。持续推进
69.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稳定在3.6万人以上,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率90%以上。2025年重点推进
(三十三)支持返乡入乡农民工自主创业,支持带动就业明显、发展前景好的创业项目优先入驻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70.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依法保障就业、创业和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持续推进市农业农村局
71.开展“科技进家”“项目进家”培训项目3个,加强农村妇女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增收能力。2025年重点推进市妇联
(三十四)打造具有朝阳特色的“辽服到家”“辽宁巧娘”等品牌,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地域+行业职业”劳务品牌。72.打造“辽宁巧娘”品牌,示范引领更多女性提升技能、增长本领、灵活就业。帮助农村妇女掌握农业实用技术,提升就业致富能力。2025年重点推进
73.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家政服务行业龙头企业、骨干院校,打造本地“辽服到家”特色家政服务项目品牌。通过树立品牌形象、组建行业组织、提升培训能力、完善评价体系、举办技能竞赛、加强权益维护等措施,发展壮大一批服务质量优、社会信誉好、带动就业强的企业,提升家政服务从业人员队伍规模、技能水平和服务质量。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一、强化困难群体就业援助(三十五)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74.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发放工作。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三十六)加强数据信息共享比对,精准识别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建立实名制数据库,分层分类提供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统筹运用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75.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600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1.9万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2025年重点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6.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动态更新残疾人就业状况相关数据。通过开展就业援助专项活动、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为残疾人精准提供就业帮扶。2025年全市残疾人新增就业930人,“十五五”时期,累计实现残疾人新增就业不少于2600人。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纳入基本生活救助范围。持续推进市残联、市民政局
(三十七)完善促进就业、失业保险与社会救助的联动机制,落实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77.落实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渐退政策。鼓励具备就业能力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积极就业,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低保边缘家庭救助标准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可给予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2个月)。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十二、加大创业群体支持力度 (三十八)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的支持体系。78.落实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政策措施,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的支持体系,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支持。落实《辽宁省个人创业“一件事”工作方案》,打包集成办理就业创业证申领、养老保险登记、创业补贴申领、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纳税人信息确认5个事项。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
  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大数据局
79.实施孵化载体提质工程与创业“源”助专项行动,打造一站式服务体系。持续举办“源来好创业”等品牌活动,搭建资源对接平台,通过项目路演、导师结对等形式,推动创业者阶梯跨越。持续推进
(三十九)将创业指导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80.将创业指导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持续推进
(四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推动创业投资基金等创业服务资源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构建全要素孵化服务平台,为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农民工等创业群体提供低成本创业场地。81.进一步规范、管理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2025年重点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
  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大数据局
(四十一)归集重点孵化项目和创意资源信息,采取“跟踪陪跑”举措,构建“政策+资本+导师”三位一体服务模式,促进重点项目和创意转化落地。82.在全市创业孵化载体、高校建设“创业指导工作室”,推行“跟踪陪跑“扶持机制,联动创业服务专家、创业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源,探索创新服务创业企业新模式。开展“源来好创业”资源对接活动,为创业者提供持续帮扶和资源对接服务。建设创业指导工作室1个。2025年重点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十二)落实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和创业补贴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专业化创业空间.加大创业融资支持,提升贷款便利度。83.统筹安排就业补助资金,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场地补贴政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4.实施“贷你创业N次方”助力行动,全年培育创业带头人650人,带动就业3500人。2025年重点推进
85.落实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招用脱贫人口、失业人员的企业可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享受每年每人7800元的定额税费减免;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可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持续推进市税务局
86.鼓励创业担保贷款承办银行对贷款到期时继续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予以无还本续贷支持。鼓励创业担保贷款承办银行进一步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和降低利率下限,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实现创业担保贷款扩面增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科技手段赋能创业就业金融服务,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手段提高贷款效率,提升创业就业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承办银行通过移动展业设备改进创业担保贷款尽调流程,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线上申请贷款程序,开辟绿色审批通道,提升创业担保贷款的便捷性。持续推进人民银行朝阳市分行
十三、优化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劳动者服务保障(四十三)规范零工管理服务,因地制宜建设规范化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87.实施零工市场规范化工程,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形式多样、功能完善、服务到位、运转顺畅、管理规范的零工市场,全市至少建设1家规模适度的综合性零工市场或行业性、专业性零工市场,结合“舒心就业”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点等建设7个具有零工服务功能的零工驿站,全年发布零工岗位信息不少于4200个次。2025年重点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十四)建立健全老年人力资源市场,多渠道开发适合老年人的非全日制、弹性、多元化的就业岗位。88.充分依托“舒心就业”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点,挖掘就近方便老年劳动力就业的岗位资源,支持老年人就业增收。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十五)推动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依法纳入工伤保险范围。89.实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强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工伤保障。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十六)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指引企业合理安排劳动报酬。建立新就业形态一站式调解机制,推动劳动纠纷一体化解。90.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行调解优先,快立、快调、快结工作机制。加大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的签订力度,指导督促快递等行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人员基本劳动权益。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1.根据国家和省安排,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指引指南落实,压实平台企业用工责任,推动新业态行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25年重点推进
十四、加强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四十七)全面推广“舒心就业”服务模式,将基层就业公共服务融入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范畴,纳入基层民生保障服务事项。92.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夯实“舒心就业”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点应用功能,推进省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嵌入站点,实现各地特色功能融入系统,做实政策宣讲、服务对接、技能培训、权益保障四项基础功能,积极拓展爱心驿站、青年沙龙、创业载体、零工服务等进阶功能。跟踪指导33+2个第一批“舒心就业”站点,2025年底“舒心就业”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点达到50个左右。2025年重点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委社会工作部
(四十八)健全标识统一、布局合理、服务规范、运行高效的基层就业公共服务网络,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93.全面提升就业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打造基层就业公共服务“样板间”。2025年重点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五、数字赋能就业公共服务(四十九)持续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税务等多部门数据共享比对,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94.积极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建设,打破数据壁垒,实现数据供给和使用的共享协同。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五十)充分发挥省级集中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促进数字化、精细化的就业服务应用向基层站点延伸、向就业困难群体倾斜,实现就业事项一体化办理、精准化服务、智能化监管。95.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公共就业主要业务经办规程(2.0版),通过强化就业领域关联事项的集成办理、容缺事项的承诺办理以及异地事项的跨域办理,推动业务申请表单合一、线上一网通办、材料一次提交,提出精准的系统建设需求,压缩业务办理时长,确保利企便民政策和服务通过系统精准直达,切实提升服务效能。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十一)通过“大数据+铁脚板”模式,推动数据资源下沉基层,推进智慧服务模式,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提高就业公共服务效能。96.根据省安排,利用DeepSeek   + 知识图谱 + 语音识别等技术,搭建“智能导办系统”,提升群众服务体验,促进人社业务舒心办;利用DeepSeek + 数据挖掘等技术实现“智能就业顾问”,实现主动为群众推送精准匹配的职业培训信息、岗位信息和创业政策等。2025年重点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五十二)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全面构建“党建+法治+劳动关系”工作模式。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及企业薪酬管理培训,积极培育和谐劳动关系企业。97.加强对民营企业劳动用工合规培训。持续推进市工商联
98.按年度开展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状况监测调查。2025年重点推进
99.持续探索“党建+法治+劳动关系”工作模式,推动全市各类企业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0.组织参加全省劳动关系协调员大赛。2025年重点推进
(五十三)提高企业和员工劳动法治观念,依法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合法权益。101.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开展日常巡查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治理欠薪“四季”行动等。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2.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按期结案率达100%。2025年重点推进
(五十四)强化劳动保障执法力量建设,规范人力资源市场运行,严厉打击虚假用工、就业欺诈、强制加班、非法解雇及人力资源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103.将党的政治理论纳入劳动监察员考试考察范围,推动全市劳动监察员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十五五”时期,实现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全覆盖。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教育、网信等部门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4.通过“两考一评”机制严格检验培训成效,形成培训+检验的闭环管理,确保战线人员执法能力切实提升。全年计划完成培训40人次以上。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2025年重点推进
(五十五)建立欠薪治理长效机制,按季度开展专项执法,强化薪酬发放监管,完善工资支付预警系统,推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105.常态化开展治理欠薪“四季”行动。“十五五”时期,配合完善省欠薪预警信息系统功能,实现对在建工程项目全流程监管。依法依规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做到应移尽移。“十五五”时期,强化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行刑衔接机制更加健全。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106.落实《2025年治理欠薪“四季”行动实施方案》,对查实的欠薪问题实现动态“清零”。落实《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辽宁省欠薪预警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欠薪预警信息系统对在建工程项目实现全覆盖。落实《辽宁省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细则》,定期向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2025年重点推进
十七、保障平等就业权利(五十六)指导用人单位合理设置招聘条件和用工管理要求,消除地域、身份、性别、年龄等不合理限制。107.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教育、网信等部门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将纠治就业歧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8.开展2025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就业歧视案件按期办结率达到100%。2025年重点推进
(五十七)健全生育保障、普惠托育、就业扶持等支持体系,推广“妈妈岗”就业模式,构建生育友好就业环境。109.积极构建生育友好就业环境和政策支持体系,落实妇女职工生育保障等政策,依托“舒心就业”指导服务站点,挖掘适合全职妈妈的零工就业岗位,强化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扶持,提升总体生活保障水平。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妇联
(五十八)依法将治理就业歧视纳入劳动监察执法范畴,完善跨部门协同约谈制度,稳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110.推动条线法院完善“工会+人社+法院”的调裁审一体化工作体系,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在法院设立工会法律服务工作室,推动工会法律服务触角向基层和劳动争议易发多发领域延伸。指导条线法院与同级检察院通过系统对接与机构、人员入驻相结合的方式,共同推进“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建设,逐步畅通检察公益诉讼与法院审判对接渠道,实现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公益诉讼机制受理范围一致化、审理标准统一化。持续推进市法院、市检察院
十八、合理稳步提高劳动报酬(五十九)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111.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评估机制,适时调整发布最低工资标准,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合理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2.做好最低工资评估、测算工作,适时发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重点推进
(六十)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定期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制度。113.大力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持续做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指导工作,引导企业和职工共商共建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4.推动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指导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专项集体协商,签订专项集体合同,协商确定工资增长机制。及时测算企业工资指导线,适时发布。2025年重点推进
(六十一)完善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115.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推动完善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6.及时科学合理确定并发布国有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和工资增长调控指标。2025年重点推进
(六十二)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大重点行业、重点群体薪酬分配指引服务力度。117.持续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扩大样本容量、提升调查质量、加强数据分析运用。持续推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8.完成企业薪酬调查年度任务,发布人力资源市场职业(工种)指导价位,为企业和劳动者合理确定工资报酬提供参考指引。2025年重点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