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朝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李山香
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下面就朝阳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治体系建设工作进行通报。
一、高位推进,顶层设计强引领
年初以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国办发〔2025〕6号)、中央政法委等6部委联合印发《专门矫治教育工作规定(试行)》(中政委〔2025〕3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意见》等文件,就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都作出了规定和要求。建设专门学校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文件的必然要求,也是护航朝阳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民生实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市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指示,市政府召开专门矫治教育工作会议,多次调度、协调解决学校建设等问题,加快推进了专门学校建设工作。
二、靶向发力,专门学校固防线
市委政法委统筹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借鉴沈阳市、哈尔滨市、唐山市等地专门学校建设、办学管理等经验做法,本着节约建设成本盘活闲置资产的原则,决定依托市强戒所医疗康复综合楼建设专门学校。按照矫治、教育、管理等相关标准,结合实际需求,专门学校招生规模为80名学生,实施寄宿制义务教育和闭环管理。朝阳市专门学校机构名称为朝阳市第一二八中学,9月29日,朝阳市第一二八中学揭牌仪式顺利举行,计划11月底招生运行。学校的成立标志着朝阳市未成年人专门矫治教育工作迈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管理轨道,对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大意义。
三、筑牢屏障,护校安园守平安
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全市公安、教育等部门密切协作,紧紧围绕“平安校园”建设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措施,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障学生健康成长营造了更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全面强化校园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持续巩固校园安防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成果,对标“四个100%”安防要求,推动智慧安防系统与公安大数据平台对接,提升校园安防智能化水平。广泛开展防欺凌、防暴力、防诈骗等法治宣传,严格落实《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十项要求”》,建立“预防-发现-处置-疏导”全链条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发生。通过系统性、综合性的“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全市校园整体安全防范水平显著提升,涉校违法犯罪空间持续压缩,广大师生的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积极构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持续推进专门学校高标准建设,把朝阳市第一二八中学建设成为一所矫治有成效、育人有温度、社会能认可的专门学校。合力把我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治体系建设工作打造成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希望工程,为守护朝阳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朝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新闻发布会问答发言
记者问:针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教育系统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
答:近年来,我们始终把教育引导作为治本之策,从思想根源上筑牢法治防线。主要开展了5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实法治教育。严格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足开齐《道德与法治》等课程,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均由公检法专业骨干担任,用真实案例和专业解读让法治知识入脑入心。二是做好心理健康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均配备了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建立了“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今年,我们遴选了5个心理健康工作室,组建朝阳市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开展了4期心理健康专题培训,80名教师获得心理健康教师资格。组织心理剧展演,用多元形式疏导情绪、引导正向心态,多节心理健康微课在辽宁教育平台展播。三是推进专门学校建设。目前,我市专门学校,即朝阳市第一二八中学已设立,下一步,将对严重不良行为或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依规送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和矫治,帮助其回归正轨。四是健全协作机制。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判形势,形成“问题共查、风险共防、案件共治”的工作格局。五是加强家庭教育指导。通过家长学校、线上课堂等形式提升家长教育能力,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专项指导,从源头上杜绝监护缺位,形成“学校引导+家庭守护”的双向支撑。
教育系统将持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落细各项举措,也恳请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继续关注支持,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
记者问:目前,社会上有部分未成年人存在“不犯重罪就不会被处理的侥幸心理”,甚至利用未成年的所谓的年龄优势多次实施盗窃和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严重的隐患。请问公安机关针对这一情况采取了哪些举措来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同时如何避免简单处理后达不到预期效果?
答: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您关注的问题直击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治的难点和重点,也是我们公安机关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之一,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公安机关主要采取了以下三方面举措:
一是以“法制进校园”加强宣传教育,破除认知误区。公安机关联合教育部门逐步实现全市中小学公安法制副校长全覆盖,目前已经选派335名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向在校师生开展普法宣传,截至目前已经举办410场次。搭建“萌芽”校园学生风险智能评估与防护模型,通过“数据筛查、风险分层、动态管控”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筛查数据13万条,识别风险线索734条,教育训诫未成年人324人,有效干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
二是依靠“一人一档+联合帮教”压实矫治责任,杜绝“一放了之”。对多次违法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联合社区、学校建立专门档案,明确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学校老师三位一体的帮教小组,通过定期走访和心理疏导等方式,引导其改正行为偏差。近期,我们梳理出在校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逐一落实责任,并对在校读书的学生联合学校重点关注避免再次发生违法行为,其余已经走向社会的联合属地社区开展帮教工作。
三是依托专门学校完善闭环管理,增强矫治教育效果。为解决未成年人打击处理难度大,重复违法犯罪率高的问题,我市的专门矫治学校“朝阳市第一二八中学”在今年的9月29日挂牌成立,预计11月末正式运行,公安机关将重点围绕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筛查、评估、移送、离校后的帮教开展工作。未成年人在学校内通过法制教育、行为矫正、义务教育课程学习等系统化管理,帮助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回归正途,从制度上避免简单惩处,真正实现“教育一个、挽救一批”的目标。
记者问:哪些青少年需要接受专门教育矫治?专门学校通过哪些方式发挥教育矫治作用?
答: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我国对专门教育矫治的适用对象与法定程序作出明确规范,为“问题青少年”回归正途提供法治保障。需要接受专门教育矫治的青少年主要为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具体包括三类:一是实施组织或参加不良团伙、殴打他人、盗窃损毁财物、传播淫秽信息、吸毒赌博等法律明确列举的严重危害社会行为且情节恶劣的;二是拒不配合常规矫治教育措施的;三是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但实施了刑法规定行为的。这些行为若不及时干预,易向更严重违法犯罪发展,专门学校正是阻断这一进程的关键场所。
专门学校绝非简单的“托管所”或“惩戒地”,而是一所针对行为偏常青少年的“特殊医院”和“成长加油站”。专门学校以教育感化、科学矫治、有效转化为核心,通过心理矫治与行为养成融合、文化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等多元举措实现矫治目标。在教学内容上,既保障义务教育文化课落实,又强化思想道德、法治教育、心理辅导等专项内容,还增设职业技能培训与亲子关系修复课程,形成针对性教育体系。在师资配备上,除高于普通学校比例的教师外,还配备专职法治教师、心理辅导人员及民警,满足专业矫治需求。
记者问: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校园欺凌、侵害等问题上,检察机关有哪些具体行动来筑牢校园安全屏障?
答:我们检察机关主要从“预防、干预、监督”三方面着力守护校园安全。1.我们会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定期组织检察人员深入到校园开展防校园欺凌、防侵害等专题讲座,通过这种方式,结合案例拆解实际风险,同时也教授未成年人一些自我保护法律安全知识;2.我们会联合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开展校园欺凌及时响应机制,一旦收到校园欺凌的相关线索,我们会协同介入调查,对违法的情况,我们会依法依规处理,同时我们也会对相关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服务;3.我们会针对校园一些管理方面的漏洞,譬如法治教育不足、安保措施不强等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向学校及相关主管部门发出,从源头减少校园欺凌和校园侵害的风险。另外我还要强调一点,检察机关也会同时做好专门学校的法律监督与服务保障工作,朝阳市专门学校正如刚才书记和局长所介绍的,已经建成并且很快就会投入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以及相关要求,检察机关将会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深入专门学校,开展两项帮扶。两项帮扶,一是校内帮扶,也就是不仅在学生就读期间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一系列的工作和服务;更重要的是我们将会开展跟进帮扶,也就是在学生离校后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着力解决其就学、就业等实际方面的困难,引导并支持他们顺利重返社会,有效预防再次犯罪,切实巩固教育矫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