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5-11-13

 

2021年4月6日至5月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下沉朝阳市督察,于7月20日向辽宁省反馈督察报告。中共朝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抓好督察整改作为检验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美丽朝阳的重要举措,坚决扛起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高位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公布如下。

一、督察整改工作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全力推动督察整改

2024年,中共朝阳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决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推动美丽朝阳建设再上新台阶。

1.高位推动督察整改。中共朝阳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高位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东北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市委党校学习培训重要内容,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委全会报告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纳入市人大执法检查内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展情况,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举办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朝阳专题培训班,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在朝阳市落实落地见效。2024年,中共朝阳市委、市政府分别组织召开11次市委常委会会议、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召开1次全会研究部署和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含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工作),及时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压紧压实督察整改政治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全力做好督察任务整改落实工作。

2.加强调度督导。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年度组织召开6次重点工作推进会议,调度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市督改办认真落实督察整改工作台账、月调度及督导督办等制度,每月对全市督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1次调度,年内印发市长督办单1次、督办函5次,并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进行了2次市级层面督导,确保了督察整改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

3.压实压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认真落实《朝阳市相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推动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忠诚履职,河长制、林长制叠加发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纵深展开,形成件件有部署、层层抓落实、处处见实效的工作格局,共同致力于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和守护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调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并将落实情况上报省委、省政府,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和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决策部署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出现重大失误等问题,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有力推动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有效落实。

(二)坚持高质量发展,走好走实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

2024年,全市坚持高质量发展,认真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助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凌钢焦炉装备升级绿色发展改造项目联动试车,朝阳钢铁新能空气制氧项目达产达效,朝阳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绿色化成效凸显,全市获评国家绿色工厂3家,获批省级绿色制造单位11家,实现省级绿色制造体系全覆盖;凌源经开区获评国家绿色工业园区,朝阳经开区、北票经开区晋升省级绿色工业园区。大力发展绿色能源,国能、中能建风电等项目并网发电,全市风电光伏装机容量达到600万千瓦、列全省第一位,占总装机容量的75.6%,清洁能源发电量103亿千瓦时。

(三)坚持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筑强生态安全屏障

2024年,全市以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要载体,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4%,提高8.2个百分点,排名全省第4位);PM2.5平均浓度27.8微克/立方米,排名全省第4位。14个省以上河流水质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100%。15块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强化生态保护建设”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

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成效显著。累计完成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77个;狼山简易垃圾场存量生活垃圾异地处理项目全面完成,渗滤液实现全量化处理;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新建污水管道18.6公里;新建垃圾中转站68个;完成8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117个。启动实施科尔沁沙地南缘系统治理示范工程,完成造林50万亩,草原生态修复100万亩;完成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143平方公里,治理废弃矿山3.4万亩;总投资5.1亿元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成为东北地区唯一申报成功项目。

二、整改任务总体进展情况

2024年,全市在深化巩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的同时,继续全力推进2025年度需要完成的各项任务整改工作。

(一)扎实推进“十四五”能耗双控和碳减排工作 

全市继续扎实推进“十四五”能耗“双控”和碳减排工作,截至2023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能耗下降率达到序时进度;截至2022年,全市碳排放强度下降率达到序时进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按省要求压减和暂停“两高”项目。2021—2024年,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审批建设项915个,无违规审批“两高”项目问题。推动传统产业低碳转型,2021—2024年,全市分别对48家、71家、31家、75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了节能监察,共计完成11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截至2024年底,总投资50亿元共计70万千瓦的11个风电、光伏项目全部并网发电,朝阳龙王庙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工建设。加大用能管控工作力度,截至2021年底,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全部完成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进重点企业减能降碳,2021—2024年,全市确定核查名录内企业分别为13家、13家、12家、12家,截至2024年底,2家企业完成第一、第二履约周期及2023年配额清缴,1家企业完成第二履约周期及2023年配额清缴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按年度组织纳入核查名录内的企业完成了年度质量控制计划和排放报告编制、月度存证和年度核查等工作。

(二)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资金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匹配,印发实施《朝阳市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建立落实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截至2024年底,累计完成182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3%。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短板,印发实施《朝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规划(2021年—2025年)》等文件,截至2024年底,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2座垃圾处理设施、68座垃圾转运站)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截至2024年底,累计完成71个乡镇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勘界立标工作,并经排查未发现环境风险隐患问题。稳步推进厕所革命,加强村庄清洁制度化、常态化管理。截至2024年底,累计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318个。

(三)加强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深入开展科学施肥与农药减量控害,2021—2024年,全市新增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分别为2.2万亩次、2.2万亩次、2.1万亩次、3.25万亩次,实施科学安全用药技术面积年均达到1万亩次。2024年,全市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面积达11.6万亩以上,农药使用量较2023年下降1.16%,实现农药使用量持续负增长。加强畜禽污染防治,市本级和北票市、凌源市、朝阳县、建平县“十四五”时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于2021年12月印发实施;2022年底,全市“十三五”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成投运;2023年,龙城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开始实施;2024年,龙城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涉及的42家规模养殖场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其中40家养殖场项目完成土建工程,2家养殖场项目正在施工中);4家示范场项目中,1家示范场项目完成土建工程,3家示范场项目正在建设中。加强禁(限)养区执法监管,2021—2024年,对全市范围内的规模场户进行了执法抽查,完成了年度抽查任务。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2005家(含大型规模养殖场1141家)以五县(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为重点,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1—2023年(国家尚未公布2024年数据),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91.1%、92.78%、9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均达100%。加强对规模以下养殖场(户)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印发实施《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等文件。

三、采取的有关措施及下步工作安排

(一)采取的有关措施

为扎实有序地推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进度和成效,我市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高位推动督察整改。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对督察整改工作一以贯之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督察整改专题会议等会议研究部署和调度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带头履行督察整改工作职责,主动担当作为。二是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责任。认真执行《朝阳市相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朝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各督察整改牵头部门、责任单位紧盯整改目标、完成时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忠诚履职,严格落实各项督察整改措施,推动了督察整改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严格落实督察整改制度和要求。全市建立了督察整改工作台账,认真落实督察整改工作月调度、定期报告、预警提示、督导督办等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并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事项纳入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调度推进事项、纳入全市年度市级层面督查检查督导推进,确保了督察整改工作成效。

(二)下步工作安排

1.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督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担当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要求,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视察东北、辽宁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记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这一“国之大者”,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认清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担当、最务实的作风全力做好督察整改工作,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持续改善。

2.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全力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扎实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整改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和群众信访案件,加强督导检查和复核抽查,做好深化巩固提高工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2025年度需要完成的“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和碳减排指标”“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3项任务,认真分析和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强协同配合和整体联动,进一步夯实整改责任,强化日常调度和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整改标准,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3.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布的典型案例为镜鉴,以2024年省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省级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和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为载体,举一反三,未巡先改,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进一步扎实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进一步补齐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全力推动全市生态质量稳中向好持续改善,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建设朝阳新篇章。

 

                                  中共朝阳市委  朝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

 

任务2:辽宁省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费依赖性强,2019年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1.16,远高于全国0.54的平均水平;2015年以来高耗能产业能源消费比重逐年增加,2019年全省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89.6%,较2015年又增加4.3个百分点。高耗能的产业结构、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给减污降碳带来较大压力。按照国家要求,辽宁省“十三五”期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应较2015年分别下降15%和18%。而辽宁省“十三五”前四年两项任务只分别下降9.49%和8.62%,均未完成序时目标任务,部分城市能耗强度居高不下。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严格目标责任年度考核。2021以来,全市印发实施了《朝阳市2021年能耗“双控”目标工作方案》(朝政办发〔2021〕52号)、《关于2022年能耗“双控”工作指导意见》(朝政办发〔2022〕12号)、《关于印发朝阳市2023年能耗双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朝发改发〔2023〕61号)等文件,将年度能耗“双控”目标下达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朝阳市能耗“双控”工作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分年度发布能耗“双控”指标考核结果。加大节能宣传和培训力度,开设《解读“十四五”能耗“双控”和国家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相关政策》等课程,举行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宣传倡导全社会节能降碳,绿色发展;各县(市、区)政府分别召开“两高”项目专题工作会议,将“两高”项目情况及宏观政策传达到乡镇工作人员及企业员工。印发实施了《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截至2022年,全市碳排放强度下降率达到序时进度;截至2023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能耗下降率达到序时进度。

(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2021年以来,印发实施《关于印发朝阳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方案》《朝阳市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管理意见》等文件,建立存量、在建“两高”项目管理台账。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认真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2021—2024年,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审批建设项目915个,无违规审批“两高”项目问题。市生态环境系统建立“两高”项目执法监管台账并动态更新,对“两高”项目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依法处罚。

(三)推动传统产业低碳转型。调整了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组织开展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2022年,组织全市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企业、在建和拟建项目能效情况进行了调查,形成《朝阳市重点行业企业能效清单目录》并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公示。大力推进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印发实施《朝阳市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推进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创建意见》。稳步开展“双超”“双有”排污单位清洁生产工作,2021—2024年,完成了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四)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截至2024年底,全市总投资50亿元共计70万千瓦的11个风电、光伏项目全部并网发电。朝阳龙王庙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工建设。

(五)加强用能管控力度。截至2021年底,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全部完成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2021—2024年,全市分别对48家、71家、31家、75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了节能监察工作。

(六)推进重点企业减能降碳。2021—2024年,全市确定核查名录内企业分别为13家、13家、12家、12家。组织发电企业核准配额并在履约周期内完成配额足额清缴,截至2024年底,全市2家企业完成第一、第二履约周期及2023年配额清缴,1家企业完成第二履约周期及2023年配额清缴。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按年度组织纳入核查名录内的企业完成了年度质量控制计划和排放报告编制、月度存证和年度核查等工作。

 

任务61:全省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坚持资金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匹配,印发实施《朝阳市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建立落实资金投入长效机制。2022-2024年,朝阳市累计下达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农村改厕补助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等农村环境基础建设方面资金7.2亿元,其中上级专项资金4.9亿元;2024年下达资金2.1亿元,其中上级专项资金1.5亿元,助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强农村环境整治。2021—2024年,全市分别完成14、44、41、83个村(共计182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分别达到10.8%、14%、17%、23%的年度任务指标。

(三)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短板。印发实施《朝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规划(2021年—2025年)》《朝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扎实推进全市农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2023年全部项目开工建设,截至2024年底,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2座垃圾处理设施、68座垃圾转运站)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

(四)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印发实施《关于印发〈朝阳市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立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2022年、2023年全市分别完成52、19个(共计71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和勘界立标工作。2024年,全市没有新增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经排查,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发现环境风险隐患问题。

(五)加强村庄清洁制度化、常态化管理。扎实推进美丽宜居村创建工作,2021—2024年,全市分别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50、67、84、117个(共计318个)。

 

任务62: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还未得到有效控制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深入开展科学施肥与农药减量控害,2021—2024年,全市新增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分别为2.2万亩次、2.2万亩次、2.1万亩次、3.25万亩次,实施科学安全用药技术面积年均达到1万亩次。2024年,全市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面积达11.6万亩以上,农药使用量较2023年下降1.16%,实现农药使用量持续负增长。

(二)加强畜禽污染防治。市本级和北票市、凌源市、朝阳县、建平县“十四五”时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于2021年12月印发实施。2022年底,全市“十三五”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成投运。2023年,龙城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开始实施。2024年,龙城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涉及的42家规模养殖场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其中40家养殖场项目完成土建工程,2家养殖场项目正在施工中);4家示范场项目中,1家示范场项目完成土建工程,3家示范场项目正在建设中。

(三)加强禁(限)养区执法监管。2021—2024年,对全市范围内的规模场户进行执法抽查,均完成年度抽查任务。

(四)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全市2005家(含1141家大型规模养殖场)畜禽规模养殖场以五县(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为重点,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1—2023年(国家尚未公布2024年数据),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91.1%、92.78%、9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均达100%。加强对规模以下养殖场(户)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印发实施《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等文件,督促指导养殖场(户)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断完善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台账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研究推广,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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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