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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社保待遇领取人员注意: 资格认证即将截止,逾期将停发待遇
发布日期:2025-11-19

  11月18日,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发布提示,为确保社保待遇精准发放,部分社保待遇领取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认证,逾期未认证者,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将自动停发待遇。

  此次需认证的人员范围及截止时间明确如下:在2025年1月前完成认证后,至今一直未进行认证的企业退休人员(包含2024年当年办理退休的人员),以及在2025年7月前完成认证后,一直未认证的领取企业养老保险遗属待遇、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及工伤遗属人员,务必于2025年12月5日前完成认证。若未能在该截止日期前完成认证,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将从12月6日起自动停发相关待遇。不过,12月6日后完成认证的人员,其待遇将于2026年1月份进行补续发。

  不同类型社保待遇领取人员的认证周期有所不同。企业职工退休人员认证周期为12个月;企业职工遗属、工伤伤残待遇及工伤遗属、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员的认证周期为6个月。在一个认证周期内,相关人员可以多次进行认证,系统将以最后一次认证日期为准。

  为方便广大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完成认证,朝阳市提供了多种认证方式。线上自主认证:可通过“辽宁人社”微信小程序进行自主认证或由他人代为认证。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退休人员认证成功后,还能通过该小程序自主查询认证日期。此外,“电子社保卡”在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中也可用于认证。线下现场认证: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居住地就近的社区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现场认证。特殊情况协助认证:对于因病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的人员,家属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协助认证。

  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特别提醒广大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在认证时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社保部门在需要时能够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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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