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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出台
发布日期:2025-12-17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持续做好我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工作,近日,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联合印发了《朝阳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据悉,本次补贴主要面向三类情况: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营运货车;报废老旧营运车辆并新购符合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营运货车;新购置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金额根据车辆类型、提前报废年限以及新购车辆排放标准等因素确定,其中提前报废重型货车满4年及以上可获4.5万元补贴,新购四轴及以上新能源货车补贴高达9.5万元。

  申报采取“按车籍地申报,分区域集中现场受理”模式。集中受理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申请人需根据补贴类型准备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报废证明、新购车辆相关凭证等材料。全市申报材料审核完毕后,审核通过名单将在朝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公示。

  市交通运输局提醒广大车主及时准备材料,按时申报享受补贴资金,共同推动营运货车更新换代,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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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