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全省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朝阳市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23

  一、整改任务

  全省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二、整改目标

  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国家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坚持资金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匹配,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支持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到2023年,全省新增完成138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3%以上,完成88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到2025年,全省新增完成23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完成已排查出的116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三)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短板。2021年底前,摸清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底数,根据设施服务年限谋划补短板,列出年度建设项目计划;2022年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23年底前,项目全部开工建设;2024年底前,项目基本竣工运行;2025年底前,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

  (四)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到202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到2025年年底,基本完成保护区勘界立标和环境整治任务。

  (五)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现村庄清洁制度化、常态化管理。2021年至2024年,全省每年创建美丽宜居村1000个;到2025年年底,累计创建美丽宜居村5000个以上。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支持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印发实施《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朝阳市委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朝阳市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朝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等文件,规范资金管理,明确事权与支出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2021—2025年,全市实际投入财政资金9亿多元用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行政村环境整治,印发实施了《朝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突破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全市分别完成14、44、41、83、50个村(共计232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分别达到10.8%、14%、17%、23%、29.6%,均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三)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短板。组织开展了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排查摸底工作,印发实施了《朝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规划(2021年—2025年)》《朝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朝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在按规划要求完成2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朝阳中心城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凌源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68座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运行的基础上,全面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建设,截至2025年底,全市共有生活垃圾焚烧厂2座、生活垃圾填埋场16座、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225座(包含北票市压缩转运车10台)、各类型收集转运车3543辆(已达到服务半径3km的标准)、垃圾池(箱、桶)109266个、分类桶11037组、分类亭622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

  (四)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印发实施《关于印发〈朝阳市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立实施方案〉的通知》,完成了76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方案编制、审批、划定和勘界立标工作。经排查,全市现有的76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发现环境风险隐患问题。

  (五)稳步推进厕所革命。2021年,全市分3轮排查800多个行政村的农村户厕共计63338座,对排查出的7761座问题户厕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验收。2023年,建设高质量、高标准农村户厕441个。积极开展省级美丽宜居村建设,2021—2025年,全市分别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50个、67个、84个、117个、80个。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中共朝阳市委    朝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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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