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政府公报
关于印发《朝阳市文化旅游惠民工程暨旅游“一卡通”年票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6 信息来源: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朝阳市文旅和广播电视局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朝阳市财政局

文件

朝文发〔2025〕28

关于印发《朝阳市文化旅游惠民工程

暨旅游“一卡通”年票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旅广电局、发改委、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朝阳市文化旅游惠民工程暨旅游“一卡通”年票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朝阳市财政局

                         2025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朝阳市文化旅游惠民工程

暨旅游“一卡通”年票制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丰富广大市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广大市民热爱朝阳、宣传家乡的自豪感和责任感,更好地实现文旅惠民,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提高我市旅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市部分旅游景区(点)实行旅游“一卡通”年票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旅游“一卡通”年票基本情况

(一)年票的适用对象

1.具有朝阳市户籍的居民。持身份证(没有二代身份证的持户口本)办理。

2.朝阳市本科院校及大中专院校外籍在校学生。持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办理。

3.在朝阳市工作的非朝阳户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证明办理。

4.在朝阳市居住的外地购房者及其配偶和子女。持房屋不动产权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

(二)年票的办理

朝阳旅游“一卡通”年票实行常年滚动式发行,随到随办,年票为100元/张,有效期为一年。办卡人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年票销售代理机构办理。

(三)加入景区

按自愿加入原则,加入旅游“一卡通”年票制度管理的景区(点)共19个。

其中持“一卡通”免费游览景区有:鸟化石国家地质公园(85元/张)、牛河梁国家考古遗址公园(60元/张)、大黑山景区(90元/张)、化石谷景区(50元/张)、千佛洞景区(40元/张)、清风岭景区(50元/张)、槐树洞景区(40元/张)、泉涌山景区(58元/张)、天秀山景区(30元/张)、朝阳北塔博物馆(不含北塔、40元/张)、喀喇沁王陵景区(40元/张)、润泽花海景区(30元/张)、鸿博轩山庄(30元/张)、丛林驿站湿地露营区(30元/张)、依湾农家(50元/张)、风皇山庄景区(30元/张)、敖木伦湿地(80元/张)、庙子沟滑雪场(20元/张,滑雪服务费8折)。

持“一卡通”享受打折优惠景区有:浴龙谷旅游度假区温泉和欢乐世界门票88折优惠、客房住宿88折优惠。

(四)年票的使用

1.持有“一卡通”年票用户在有效期内,不限次数游览上述朝阳域内加入“一卡通”年票旅游景区;在举办重大活动期间,为防止景区超载、保障旅游安全,景区可申请暂停“一卡通”使用,经有关部门备案后,关于暂停使用期限,景区需要提前5天在自有宣传平台、“一卡通”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公布,让持卡者及时知晓。

2.退出“一卡通”的景区,按照《方案》规定的持卡者进出景区滚动一年的条件执行。

3.旅游“一卡通”年票仅含景区(点)第一门票,不包含景区(点)夜场、文艺演出及讲解、导游、观光车、索道等其它收费项目。

4.旅游“一卡通”年票仅限本人使用,涂改、仿造、转借无效,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记入“旅游失信黑名单”,3年内不予办理旅游“一卡通”。

5.旅游“一卡通”年票的主要形式为智能卡,各旅游景区(点)配备专门微机识别系统,旅游“一卡通”年票实行实名制。

6.旅游“一卡通”年票办理后不予退换;旅游“一卡通”年票(智能卡)丢失,可持有效证件到年卡办理处补办。

7.景区因装修、提升改造等原因闭园(馆),“一卡通”不予延期或退卡;因特殊原因景区取消第一门票,“一卡通”不予退卡。

8.在旅游“一卡通”年票的使用有效期内,无论景区(点)票价或管理体制是否变化,原有门票政策及便民措施仍按有关规定执行,年票持有人所享权利不受影响。

9.因不可抗力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变化,影响服务执行的,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二、旅游“一卡通”年票票款的管理与使用

(一)经公平竞争选择年票运营方,负责旅游“一卡通”年票的运营,开展发行推广、宣传促销、维护管理等工作。

(二)加入景区按照自愿原则,自主选择加入和退出旅游“一卡通”年票。

(三)“一卡通”年票收入分配方案:旅游“一卡通”年票所收款项70%兑付给景区,景区依法纳税;所收款项20%直接作为年票运营方的运营费用(其中10%用于“一卡通”的技术支持和维护费用;另外10%用于“一卡通”的推广和营销);所收款项10%上交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此项资金专项支付给市文旅广电局,用于支持全市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文化旅游宣传、文旅资源开发、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开展。

(四)景区返还款项,按照进入景区(点)人次和当地物价部门审批的门票价格按比例返还。每半年将旅游“一卡通”年票收入情况向所纳入的售票旅游景区(点)通报一次,以一个会计年度为票款收入结算时间,并将票款收入按规定比例向所纳入的售票旅游景区(点)返还。

返还原则:景区门票乘以景区游览人次,计算出该景区理论收入,依次计算所有景区理论收入,将所有景区理论收入相加得整体理论收入。景区理论收入除以整体理论收入计算所占比例,利用占比乘以实际待分配收入得出景区应分配实际收入。

单人出入同一景区计算数据上限为50次,之后该游客仍可正常出入,但出入次数不再计入该景区总游览人次,不参与收入分配。

三、保障措施

实施旅游“一卡通”年票制度是发展朝阳旅游的一项惠民利企工程,为维护旅游“一卡通”年票持有者、运营方、加入景区三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旅游“一卡通”年票制度顺利实施,年票运营方要设立业务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21-2858290

本方案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