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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发布提醒这两类人员请尽快完成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发布日期:2026-01-12

    新春佳节日益临近,为确保广大领取社保待遇人员能够按时足额领取社保待遇,近日,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发布提醒,提醒相关人员尽快完成领取待遇资格认证,避免因超期未认证导致待遇停发。

    据了解,此次需重点关注的认证人员包括两类:一是2025年2月前认证后一直未认证的企业退休人员(含2025年当年办理退休人员);二是2025年9月前认证后一直未认证的领取企业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及工伤遗属人员。上述人员须在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认证,逾期未完成的,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将自动停发相关待遇。

    为方便群众清晰掌握认证要求,社保中心明确了不同群体的认证周期:企业职工退休人员认证周期为12个月;企业职工遗属、工伤伤残待遇及工伤遗属人员、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员认证周期为6个月。需要注意的是,一个认证周期内可多次认证,认证有效期以最后一次认证日期为准。

    为提升认证便捷性,社保中心提供了线上线下多种认证渠道,群众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线上方面,可通过“辽宁人社”微信小程序自主认证或由他人代为认证,也可使用“电子社保卡”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完成自主认证;线下方面,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到居住地就近的社区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认证。针对因病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家属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协助认证,确保认证服务无死角、全覆盖。

    社保中心特别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在认证时务必留下准确的手机号码,以便社保部门能够及时沟通联系,传递相关政策信息和认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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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