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2026年朝阳市资助特困人员等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21 信息来源:朝阳市医保局
朝阳市医疗保障局
朝阳市财政局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
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文件
朝医保发〔2025〕32号
关于明确2026年朝阳市资助特困人员
等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各分局,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为筑牢民生保障底线,确保困难群体基本医疗有保障,坚持应保尽保,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朝阳市资助特困人员等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明确如下:
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内但未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的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外的档内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按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的60%给予定额资助。具有多种身份的人员,不重复资助。
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资金保障;农业农村、医保、税务部门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共同做好资助困难群体参保工作。
朝阳市医疗保障局 朝阳市财政局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 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
2025年11月2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