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利用政务公开专栏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权威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政务公开专栏”发布各类信息41条,“法治朝阳”微信公众发布信息1492条,其中公开政务信息400余条,全部实行档案化管理,完成信息归档工作。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件0件次,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断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

三是信息管理情况严格遵守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确保新媒体运行安全、更新及时、信息权威。深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并做好新闻发布会和走进直播间的活动。

四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全力配合市政府办推进市政府网站群升级改版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围绕司法行政职责职能及时修订《朝阳市司法局政府网站专栏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市司法局主动公开目录,完善《朝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朝阳市司法局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朝阳市司法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朝阳市司法局网站建设内容保障制度》等规章制度,使朝阳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平台日常监管。推进“法治朝阳”微信公众号有序发展,拓展信息公开服务渠道。规范政务公开专栏发布流程,落实“先审批、再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可靠性。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和新媒体的功效。

五是督察考核与责任追究情况。司法局严格按照考核要求落实任务,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对涉及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人事信息、行政复议、财务信息、普法宣传等有关信息及时予以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117.3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
(七)总计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人员配备不足。未独立设置政务公开科室,一直以来都由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未进行系统、科学的学习培训,对政务公开有关规定掌握不够深入全面

是政务公开意识相对保守。司法行政部门涉密文件较多,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对无明确要求的文件主动公开意识不强

(二)改进措施

2026年,市司法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有关要求,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一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使我局内部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三是加强内设机构的协调沟通,有序扩大信息公开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争取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做好5.15政务公开日宣传工作。市数据局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协同举办“聚力振兴新突破 法治护航决胜年”主题宣传活动,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人流量大、覆盖面广的优势,通过电子屏循环展播《民法典解读》《小司"趣儿"说法》等系列普法动漫,同步呈现《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图文解析及“免申即享”政策专家访谈视频,着力打造沉浸式普法空间,让群众在办事间隙直观掌握法律要点。办事大厅设立现场解答专区,由司法局业务骨干与数据局专业人员组成联合咨询团队,围绕企业开办、知识产权保护等营商环境热点问题开展“面对面”政策解读,有效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同时,通过收集政务服务优化建议,为后续政策完善提供了理论支撑。精心编印普法资料包,累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通过资料发放与讲解结合的方式,既强化了群众法治观念,又提高了政务公开知晓率本次联动宣传活动模式,实现了普法宣传从单向传播到双向互动、从静态展示到动态服务的转型升级,为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二是组织新闻发布会一次、走进“利民热线直播间”一次。利用新媒体解读政策举措、交流便民服务经验、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详细讲解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内容和便民举措,扩大公众参与,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充分的发挥了新闻媒体的作用,增强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三是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朝阳市司法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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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