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做好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627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621条、概况类信息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条。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执行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要求。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本年度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起,未产生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信息发布审核,严格遵循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应公开的信息公开到位。同时,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清理过时、失效信息。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本年度在部门网站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条。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配合完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修订,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着力提升政务公众号发布内容的质量与视觉效果,对排版设计、图文搭配等进行完善,丰富网络平台呈现形式,有效提升了政务公众号的可读性和传播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健全制度保障体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质量关。做到初审全面核校、复审重点把关、终审审定签发,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定期自查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各栏目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10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800000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700000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00000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800000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1001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中存在答复文书严谨性不足、内容把关不够精细,部分答复文书在政策表述、法律依据等方面严谨性不足、风险防范意识有待增强,对可能引发行政复议、诉讼的答复内容事前研判和事后评估机制仍需完善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围绕健全审核机制、统一答复标准、加强案例指导等方面着力整改,切实提升答复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6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信息来源: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