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也是地方历史人文的生动体现。为深入挖掘和保护朝阳地区丰富的戏曲文化遗产,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朝阳戏曲艺术的文化渊源、发展历史与艺术特色,朝阳市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反映朝阳戏曲发展历程的各类档案资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涵盖反映朝阳地区戏曲(包括但不限于京剧、评剧、本地秧歌戏、皮影戏及各类地方曲艺等)在各个历史时期发展变化、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档案资料。具体包括:
1.文献资料类:记载戏曲班社、票房的章程、名册、合同、戏折、节目单、宣传海报;反映戏曲教育传承的剧本、工尺谱、教材;各类戏曲活动的邀请函、纪念册;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戏曲工作的文件、批示、报告、会议记录等。
2.实物资料类:戏曲名家的手稿、书画、信件、印章;各个时期的戏服、头饰、道具、乐器;戏票、戏单、徽章、奖章、唱片、磁带、录像带等具有时代特征的物品。
3.声像资料类:记录朝阳戏曲演出盛况、教学活动、名家访谈、票友活动的珍贵照片、胶片底片、录音磁带、录像光盘等。
4.口述史料类:戏曲演员、编剧、导演、乐师、舞台美术工作者、票友及戏曲管理工作者的回忆录、自传、访谈记录或口述历史音频视频等。
5.研究成果类:涉及朝阳戏曲发展史、剧种研究、名家传记、剧目赏析的正式或非正式出版物、学术论文、报刊文章、简报、内部资料等。
6.其他:凡未列入但能够反映朝阳戏曲发展历程,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其他各类资料。
二、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欢迎各单位、团体及个人向市档案馆无偿捐赠。凡经鉴定符合馆藏标准的,将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兰台驻名。
2.复制仿制:对于所有者不方便捐赠原件的,在征得所有者同意后,市档案馆可采用高清扫描、专业拍照、复制仿制等方式进行留存,并向提供者颁发《捐赠证书》。
3.口述采访:对于从事过朝阳戏曲相关工作,或了解掌握朝阳戏曲发展历史的相关人员,市档案馆可派专人采访,建立口述档案。
凡向市档案馆提供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
三、征集要求
1.来源真实:提供的档案资料应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可靠、权属清晰无争议。
2.内容完整:提供的文字、声像、实物资料应尽量保持内容完整、信息可辨,能客观反映历史原貌。
3.说明详尽:请提供者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尽可能包含时间、地点、人物、事由、背景等信息,并注明提供者姓名、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以便核实与联络。
四、联系方式
请意愿提供档案资料或掌握相关线索的单位及个人,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来访等与市档案馆联系,我们诚挚期待您的支持。
本公告长期有效。
联系部门:
朝阳市档案馆编研征集负责处
联系电话:0421-2807066
联系人:韩秀娟
电子邮箱:cysdag@126.com
通讯地址:朝阳市双塔区长江路三段66号朝阳市档案馆
邮政编码:122000
档案是历史的记忆,戏曲是乡愁的载体。每一份老戏单、每一张老照片、每一段老唱腔,都是朝阳戏曲发展长河中的璀璨浪花。诚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慷慨相助或提供线索,共同为传承朝阳戏曲文化、守护城市历史文脉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朝阳市档案馆
202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