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受以旧换新政策效应减弱等因素影响,全市消费品市场增长动能逐步减弱,下行压力进一步显现。
一、基本情况
1-2月,朝阳市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实现23.3亿元,同比下降4.7%,居全省第6位,低于全省3.4个百分点,低于全国7.4个百分点,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15个百分点,比2025年全年回落4.7个百分点。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实现零售额22.7亿元,同比下降5.5%;乡村实现社零额0.6亿元,增长43.6%。
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实现零售额0.9亿元,同比下降2.1%;商品零售实现零售额22.4亿元,下降4.8%。
按地域分,5个县(市)区增速高于全市,分别为北票市(13.9%)、建平县(12.5%)、凌源市(11.4%)、双塔区(5.5%)、喀左县(4.5%);2个县区增速低于全市,分别为朝阳县(-1.9%)和龙城区(-30.0%)。
按类值分,主要商品“11升7降”,其中粮油、食品,饮料,烟酒,服装、鞋帽、针纺织品,通讯器材,石油及制品,化妆品,日用品,文化办公用品,家具,其他等11类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金银珠宝,体育、娱乐用品,书报杂志,中西药品,建筑及装潢材料,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汽车等7类商品零售额下降。
二、主要亮点
(一)基本生活类商品贡献较大。1-2月,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3.5%,上拉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速1.7个百分点;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增长23.5%,上拉限上零售额增速1.0个百分点。
(二)住宿业营业额增速由负转正。1-2月,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增速由2025年全年的下降3.6%转为增长11.6%。新开业企业对营业额拉动较强,朝阳馨枫精品酒店有限公司(2025年月度入库)上拉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增速3.4个百分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增速已连续9个月下降。1-2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同比下降4.7%。自2025年6月份以来,受家电、汽车等商品以旧换新政策效应减弱、中西药品销售下行等多方面影响,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速持续下行,消费市场有待进一步提振。
(二)城镇消费恢复滞后。大型零售企业,城区商圈恢复不及预期。1-2月,城镇消费同比下降5.5%,比2025年全年下降5.7个百分点,低于全市增速0.8个百分点,大体量占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97.4%,降幅深是影响全市走势的核心因素。
(三)汽车类商品下降明显。受政策效应减弱、汽车销售均价下降等不利影响,1-2月全市限额以上汽车类零售额由上年同期增长8.2%转为下降11.5%。其中,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速由上年同期增长101.1%转为下降26.0%。
四、统计建议
(一)激活城乡消费。各县(市)区和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一是要支持中心城区商圈改造升级,发展夜间经济、首店经济、体验式消费;二是鼓励推动大型商超、综合体延伸乡镇布局,拓展经营。
(二)培育消费新业态。各县(市)区及商务、文旅广电,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推进零售、住宿与餐饮行业与文旅、会展、研学等多业态融合发展,推进打造“朝阳小米”“朝阳味道”品牌化建设,提高朝阳特色小吃及农产品的知名度。
(三)深挖消费潜力。各县(市)区和商务部门要结合政府补贴、购置税新政策和企业促销活动,叠加优惠券发放等刺激举措,定向拉动零售额占比高、拉动力强的中西医药、新能源汽车等重点品类商品销售回升,积极扭转销售开局下降的不利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