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是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抓手,更是许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增收、保障生活的重要途径。为切实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负担,我市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全面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将政策红利精准送达群众手中。
据悉,此次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聚焦就业困难人员实际需求,精准划定适用范围,确保帮扶不缺位、补贴不跑偏。政策适用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且须经认定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在实现灵活就业后,按时足额缴纳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群体。
在补贴标准与期限方面,政策实行“先缴后补”模式,兼顾公平与实效,最大限度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的经济压力。具体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每人每月50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每人每月50元。补贴金额直接发放至申请人账户。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以省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确保政策帮扶的持续性与规范性。
为让群众便捷申领、轻松享受政策福利,我市简化申领流程、明确办理要件,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申请人只需向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准备好三类办理要件即可: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复印件;申请人本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认定表。
为方便群众咨询政策、办理业务,我市同步公布了全市各级咨询电话,覆盖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确保群众有疑问能及时解答、有困难能及时解决。其中,市本级咨询电话为2638858,北票市5877838、凌源市6806021、朝阳县8996110、建平县7813993、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4828881、双塔区3990510、龙城区3721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