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标准地”改革经验全省交流
发布日期:2026-04-15
在4月9日召开的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市自然资源局围绕“标准地”出让改革作典型经验发言,为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贡献力量。
市自然资源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省自然资源厅的支持下,高位推动“标准地”改革。自2022年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出让全市首宗“标准地”后,探索出“试点先行、逐步扩面、全域覆盖”的路径,在省级以上开发区试点并向全市推广。截至2026年初,全市累计出让“标准地”77宗、面积292公顷,数量居全省首位。
该局聚焦核心创新,打造改革特色。紧扣“事先做评估、事前定标准”原则,因地制宜开展区域评估,实现政府先行、企业减负;按照省厅构建“5+X”指标体系要求,实现精准准入、源头管控,形成朝阳特色。“标准地”改革成效显著,优化了资源配置,激活了发展动能,实现多方共赢。企业办事效率大幅提升,土地利用更加集约,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监管机制不断完善。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大会为契机,全面落实《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大力优化营商环境20条重点举措(2026版)》,贯彻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要求,学习各地先进经验,持续深化“标准地”改革,优化服务,全面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朝阳篇章贡献自然资源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