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关切我来答”之《殡葬管理条例》相关政策
发布日期:2026-05-21 15:23:47
浏览:

  做客时间


  5月21日 9:00-11:00


  做客专家


  闫海燕:朝阳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康  斌:朝阳市民政局事务科科长

  孔祥宇:朝阳市民政局殡仪馆馆长


  答疑主题


  1.《殡葬管理条例》相关政策解读


  专家答疑


  1.诉求:现在殡仪馆收费是怎么定的

  答复:您好,您反映的殡葬服务及用品价格问题我们已收悉。为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10月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文件中明确规定实行殡葬服务收费清单化管理,一是建立殡仪馆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基本殡葬服务项目、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殡葬用品项目。二是建立公墓(骨灰堂)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包括公墓(骨灰堂)墓(格)位使用、公墓(骨灰堂)维护管理、节地生态安葬等3个服务项目。目前,我市各类殡葬服务机构已严格按照实行清单化管理,禁止在清单之外设立项目、收取费用。


  2.诉求:不让自带骨灰盒、寿衣等用品

  答复: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群众可自主选择合规丧葬用品,严禁服务场所违规限制群众自带用品、强制店内消费。我们即刻督促整改,保障群众自主消费选择权。


  3.诉求:殡仪馆、公墓服务人员怎么监督

  答复:目前,在全市的殡葬服务机构已全面建立“服务-反馈-改进”制度化回访机制。同时,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均已公开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的监督电话,群众可将问题直接反馈给市民政部门,我局会督导服务人员规范服务言行,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全力提升窗口服务态度与办事效率。


  4.诉求:公墓的价格能不能便宜点

  答复:当前我市正持续加大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与供给力度,优化墓位布局,公益性公墓定价最高7800元,包含所有费用。严控经营性公墓不合理涨价行为,执行市发改委确定的市场调节价格。统筹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缓解群众安葬压力。


  5.诉求:是否可以土葬

  答复:根据2014年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 全面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辽宁全境为火化区,凡在辽宁居住的城乡居民去世后,除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和经组织批准外,遗体一律到殡仪馆实行火化。


  6.诉求:发现土葬的怎么办

  答复: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及依法实施生态安葬的区域以外的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同时,违反条例规定在禁止区域建造坟墓的,依照土地管理、森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给予处罚。


  7.诉求:市场上白事先生、大支、中介怎么选择

  答复:目前,我们持续加大非法殡葬中介排查查处力度,5月6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殡葬服务中介及个人备案管理工作,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纳入统一监管体系,防止无序竞争和欺诈行为。同时,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殡葬服务中介组织及个人明码标价行为进行日常监管。提醒广大市民请时刻关注市民政局及各殡葬服务机构公示情况,切勿轻信选择未备案、非正规殡葬中介人员服务,遇欺诈宰客可随时投诉举报。


  8.诉求:不了解生态安葬政策、补贴少

  答复:目前本地已推行骨灰海葬、树葬、花葬等多种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同步落实专项安葬补贴,选择骨灰海葬的丧属,发放奖补资金800元,选择树葬、花坛葬等生态安葬的丧属,发放奖补资金1000元。后续我们会加大政策宣传普及,优化补贴标准与申领流程,积极引导群众选择文明生态安葬。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信息来源:朝阳市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