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重视义务教育学生校园欺凌治理问题的建议》(第001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7-23

王晓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义务教育学生校园欺凌治理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夯实学校主阵地作用,健全校内闭环治理体系

一是建强专项治理架构。各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法治副校长、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德育主任、教职工代表、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高中阶段吸纳学生代表,主要负责欺凌预防和宣传教育、组织认定、实施矫治、提供援助等工作。构建涵盖早期预警、应急处置、事后干预的全流程工作体系,并畅通家校沟通及举报渠道,确保欺凌事件早发现、早处理。

二是强化心理健康工作。成立市、县两级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组建5个市级心理健康名师工作室,依托市心理医院开通12356心理援助热线,提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严格落实校园心理健康师资配置要求,实现各校专职心理教师全覆盖,开足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常态化开展学生心理状况摸排与日常疏导工作,精准聚焦性格偏激、家庭情况特殊、行为表现异常等重点学生群体,做到心理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规范建立学生“一人一策”心理健康档案,构建完善“学校—年级—班级—学生”四级预警防控网络,组织教职工、学生家长开展心理危机识别、应急处置实操培训。丰富校园心理健康主题系列活动,充分发挥体育、美育育人作用,常态化组织文体赛事实践,全方位助力学生身心协同健康发展。

三是抓实全方位教育引导。坚持把防治学生欺凌教育融入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德育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将其作为日常教育教学与校园常规管理重点任务一体部署推进,统筹抓好正向教育引导、个性化心理疏导、常态化行为规范管理,推动防欺凌教育与学生文明行为养成、心理健康关爱、法治观念培育深度融合、协同发力。依托主题班会、专题普法讲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冲突处置情景模拟等多元载体,持续常态化开展反欺凌宣传宣讲,引导全体学生明辨是非边界、树立牢固法治意识,自觉抵制欺凌行为。持续压实家庭教育协同责任,畅通家校常态化沟通联络渠道,面向家长普及科学育人方式与监护知识,引导家长明晰法定监护职责,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品德教育、情绪管理与行为约束,构建学校主导、家庭协同、全员参与的校园欺凌综合防治格局。

四是细化日常管理举措。常态化开展校园巡逻防控,将操场、厕所、楼梯间、宿舍、教室等欺凌易发区域列为重点排查点位,紧盯课间、午休、放学后、晚自习等关键时段加大巡查管控力度,第一时间发现、劝阻各类潜在欺凌苗头;持续完善校园监控体系,推动监控全域覆盖、设备常态运维,重点区域监控存储时长不低于90天。精准关爱特殊学生群体,重点关注学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单亲离异、留守及存在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常态化开展心理疏导与暖心帮扶,从源头避免此类学生沦为欺凌实施者或受害对象。我市多所学校试点运用“智能校园安防平台”,依托智能监测、风险自动预警等数字化手段,实现校园欺凌实时识别、快速处置;4月我市举办“数智赋能平安校园·慈善助力朝阳教育”校园AI安防公益捐助启动会,顺利接收厦门市白鸽慈善会及社会各界爱心捐赠,当前相关AI安防项目落地建设稳步推进。同时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园欺凌专用举报信箱,公示举报热线与邮箱,引导学生、家长、教职工主动反映欺凌问题,严格做好举报信息保密与举报人保护工作,严防打击报复行为,对各类欺凌举报线索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

五是扎实开展矫治教育。我市于2025929日挂牌成立专门学校——朝阳市第128中学,坚持专门矫治教育定位,构建“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心理矫治+职业技能”四位一体教育模式,推行“军事化管理+人文关怀”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强化义务教育与职业教育相衔接,为学生回归社会奠定基础。目前学校已接收了三批矫治教育学生。同时,我市积极推动专门教育资源向外辐射,开展法治专题讲座,以案释法、以法育人,不断扩大法治教育覆盖面。深化家校协同育人,健全“家校沟通、家长课堂、亲子活动”三项机制,开展家长育人专题讲座,得到家长和社会广泛认可。近期,还将分批组织有不良行为的中小学生走进128中学参观学习,充分发挥专门学校警示教育阵地作用。

二、联动社会各方力量,构建全域协同治理格局

一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作为核心,同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涉及未成年人的相关条款,形成“基础法律+关联条款”的系统普法内容体系。以“开学季”为契机,启动普法宣传专项行动,由资深法官、公安干警及律师组成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宣讲团,深入全市学校,创新采用“沉浸式”普法模式,提升学生法治观念与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各学校均聘任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业务骨干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每年需在任职学校牵头开展不少于4课时、侧重法治实践的专题法治教育;针对性开展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宣教,强化对存在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管控。参与学校学生权益保护制度的制定与落地督导学校压实未成年人保护各项责任,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指导学校健全校园安全管理体系,协助完善安全风险防范与突发事件处置流程,牵头或参与校园安全事故调解协商,规范事故纠纷法治化处置,及时制止各类侵害学校、师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配合学校依规对存在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开展训诫、矫治帮扶;协助梳理修订校规校纪,参与制度合规审核,处置校园涉法涉诉事项,列席师生申诉委员会参与申诉调处,搭建学校、家庭、社区协同联动沟通机制。

三是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全市积极探索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新路径,致力于打造具有朝阳地域特点的未成年人法治文化阵地品牌。市司法局积极联动多方资源,与朝阳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朝阳县卜家法治文化大院展开深度合作。在朝阳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引入前沿科技设备,打造沉浸式、互动式法治教育体验区,让未成年人化身为法官、律师、当事人,在角色扮演中深度理解司法程序与法律威严。在朝阳县卜家法治文化大院,结合乡村文化特点,建设法治文化长廊、法治主题广场,以通俗易懂的漫画、故事等形式展现法律知识,让生活在乡村的青少年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四是完善跨部门协同联动。教育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判校园安全形势,共享重点学生信息,构建“问题共查、风险共防、案件共治”的联动工作格局。严格落实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全覆盖设立公办学校护学岗,强化校园周边及重点公共场所巡逻防控,常态化开展校园安保人员专业培训。公安机关一旦发现或接到学生欺凌相关举报,将第一时间制止不良行为、通报教育部门与学校,快速受理警情、出警处置,严控现场事态、开展走访调查并优先侦办相关案件,全程做好录音录像、证据调取等工作,依法追究涉案人员法律责任,深挖彻查校内外勾结的恶性欺凌案件,坚决铲除涉校涉黑涉恶团伙。同时,依法依规对实施欺凌、教唆引诱学生等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矫治与专门教育,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涉案学生,联合教育部门按法定程序送入专门学校开展矫治教育,全程严格保护涉事及知情学生隐私,严防学生个人及家庭信息泄露。针对存在欺凌等不良行为的学生,督促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责令其主动消除、减轻违法后果,并采取有效措施严加管教;对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三、健全全链条处置机制,实现全程闭环管控体系

一是抓实事前预防。组织师生、家长全面学习校园欺凌认定标准、危害后果、防治知识,精准掌握欺凌行为的表现形式和排查重点,常态化开展风险研判、苗头排查、教育引导,从源头遏制欺凌滋生。

二是抓实事中调处。对排查发现、举报受理的欺凌线索,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核实情况,精准划分责任、依规处置,及时化解学生矛盾、制止欺凌行为,严防事态升级扩大。

三是抓实事后帮扶。对受欺凌学生开展专项心理疏导、成长帮扶,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恢复身心健康,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对欺凌实施学生开展警示教育、行为矫正、跟踪管控,督促其深刻认错、彻底整改,杜绝再次发生欺凌行为。同时,做好事件复盘总结,查找管理漏洞,完善防控举措,实现“处置一起、整改一批、规范一片”的治理效果。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久久为功,彻底摒弃形式化、表面化治理模式,持续完善校园欺凌治理体制机制。一是压实层级责任,构建市局统筹、县区督导、学校主责、全员参与的治理责任体系,层层压实治理任务,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落细。二是强化督导考核,将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纳入学校平安建设、年度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对责任落实不力、治理流于形式、频发欺凌事件的学校严肃追责问责。三是深化综合施治,持续统筹家校社三方资源,健全常态化教育、动态化排查、精准化处置、长效化管控的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校园欺凌治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全力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筑牢平安校园、和谐校园防线,为全市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社会文明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朝阳市教育局

202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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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考核一科)
责任编辑:督查考核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