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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群体11月5日前须完成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发布日期:2026-10-13

为切实保障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合法权益,防范社保基金流失,确保养老金、工伤待遇、遗属补助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日前,朝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发布资格认证集中办理提示,明确以下三类群体须在2026年11月5日前完成资格核验。

本次需集中补认证人员涵盖三类群体:2025年12月后未认证的企业退休人员(含2025年新退休人员);2026年6月后未认证的18周岁以下遗属待遇、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工伤伤残待遇领取人员;2026年9月后未认证的18周岁及以上企业养老、工亡遗属待遇领取人员。所有人员认证结果以系统录入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认证,社保系统将自动暂停发放相关待遇。待本人完成补认证后,停发待遇将在两个月内予以补发。

针对不同待遇群体,我市实行分类差异化认证周期。其中,企业职工退休人员认证周期为12个月;18周岁以下遗属、城乡居民养老及工伤伤残待遇领取人员认证周期为6个月;18周岁及以上遗属待遇领取人员认证周期为3个月。参保人员在一个认证周期内可多次认证,系统统一以最后一次认证时间作为新周期起始时间,方便群众灵活安排办理时间。

为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市社保中心开通线上线下全方位、多渠道认证服务,兼顾普通群众与特殊群体需求。线上可通过“辽宁人社”微信小程序自主或代办认证,也可借助微信、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刷脸认证,足不出户即可办结。线下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就近社区或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现场办理。针对因病卧床、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家属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协助上门认证,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市社保中心特别提醒,群众办理资格认证时,请准确预留、核对常用手机号码,便于社保部门及时推送认证提醒、政策通知,保障业务顺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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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日报
三类群体11月5日前须完成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来源:朝阳日报 日期:2026-10-13

为切实保障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合法权益,防范社保基金流失,确保养老金、工伤待遇、遗属补助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日前,朝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发布资格认证集中办理提示,明确以下三类群体须在2026年11月5日前完成资格核验。

本次需集中补认证人员涵盖三类群体:2025年12月后未认证的企业退休人员(含2025年新退休人员);2026年6月后未认证的18周岁以下遗属待遇、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工伤伤残待遇领取人员;2026年9月后未认证的18周岁及以上企业养老、工亡遗属待遇领取人员。所有人员认证结果以系统录入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认证,社保系统将自动暂停发放相关待遇。待本人完成补认证后,停发待遇将在两个月内予以补发。

针对不同待遇群体,我市实行分类差异化认证周期。其中,企业职工退休人员认证周期为12个月;18周岁以下遗属、城乡居民养老及工伤伤残待遇领取人员认证周期为6个月;18周岁及以上遗属待遇领取人员认证周期为3个月。参保人员在一个认证周期内可多次认证,系统统一以最后一次认证时间作为新周期起始时间,方便群众灵活安排办理时间。

为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市社保中心开通线上线下全方位、多渠道认证服务,兼顾普通群众与特殊群体需求。线上可通过“辽宁人社”微信小程序自主或代办认证,也可借助微信、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刷脸认证,足不出户即可办结。线下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就近社区或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现场办理。针对因病卧床、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家属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协助上门认证,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市社保中心特别提醒,群众办理资格认证时,请准确预留、核对常用手机号码,便于社保部门及时推送认证提醒、政策通知,保障业务顺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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