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电力发展短板 健全安全治理机制
10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丁文举对《朝阳市电力条例》进行重点解读。《朝阳市电力条例》已于9月22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自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朝阳市电力条例》是我省电力领域首部综合性地方法规,共七章五十一条,涵盖总则、电力规划与建设、电力生产与运行、电力供应与使用、电力设施保护、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条例的立法背景——
朝阳是辽西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十五五”时期,我市产业升级、城市更新等工作全面推进,全社会用电需求持续攀升,电力事业面临由传统“保供电”向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源网荷储协同发展的新型电力系统转变。当前,我市电力领域存在项目选址落地难、新能源并网消纳缺少本地制度支撑、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多、各方权责划分不够清晰等突出问题,亟须通过地方立法固化转型路径,厘清各方责任,破解电力发展现实短板,健全全链条安全治理机制。
条例有七大亮点——
建立电力执法联动机制,发挥电力企业技术辅助作用。条例规定,建立以工信部门为主导的电力执法联动机制,电力企业可受行政执法部门邀请,开展技术辅助,并赋予电力企业设施巡检权,配合查处违法行为。
确立国土空间电网专项规划制度,破解规划冲突难题。条例明确,由发改部门牵头组织供电企业编制国土空间电网专项规划,与各类专项规划有效衔接,从源头化解电网落地矛盾。
构建适配本地发展的新型电力系统制度,创新设置电算协同条款。条例规定,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协同发展,优化绿电直连项目布局,支持分布式能源、虚拟电厂、储能聚合新业态。规定政府及相关部门推动电力与算力协同绿色安全发展。
理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验收、移交规则。条例规定,供电企业应当参与供配电设施建设设计审核、中间检查、竣工检验,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针对部分小区配电设施产权复杂、维护缺位问题,条例明确,新建小区一律移交,非新建小区区分产权情况,属于业主共有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移交,移交前由住建部门组织验收;不符合移交条件的,政府组织整改后再移交。
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维、收费监管规则。条例明确,新建居住区应当配建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老旧小区逐步改造加装;鼓励推广居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服”运营模式。明确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运营企业必须价费分离、明码标价;鼓励物业、业委会降低场地租金和分成,推动充电服务费合理下调。
明晰供用电双方权责,规范停电、欠费告知程序。条例列举供电企业六类损害用户权益的禁止性行为,细化九类合法中断供电的法定情形,严禁擅自停电。从保护用户权益角度,明确用户逾期欠费超过规定时间的,供电企业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履行催告提醒义务。
回应新业态风险,规范无人机在电力设施周边作业行为。条例规定,禁止擅自在发电厂、变电站、架空线路保护区上空放飞无人机;确因农业、测绘、水利等作业需要开展飞行,除履行国家规定飞行审批外,还应当提前告知电力设施所有权人、管理人,由其提供安全技术指导。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