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通知,安排部署2026年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工作,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吸纳青年群体就业,助力稳定就业大局。政策执行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通知明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足额连续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可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招用1人发放1500元,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机关事业单位不在政策适用范围内。
通知明确了招用人员范围。高校毕业生特指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毕业,取得毕业证的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不纳入政策范围。
针对劳务派遣用工情况,通知明确,劳务派遣单位自有员工,以及承揽、外包业务招用劳动者对应的补助,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被派遣劳动者对应的补助资金,劳务派遣单位需全额拨付给实际用工、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保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要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补助资金书面分配协议,并在收到补助资金1个月内,补充提交资金拨付凭证。
单位申领补助,需准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招用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学信网可核验的可不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相关用工证明、资金分配协议以及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等材料。
本次补助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公示、资金拨付流程办理。申请单位向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开展初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成复审后,将符合补贴条件人员信息、补贴标准及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就业补助资金管理部门同意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单位基本银行账户。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通过资金激励鼓励市场主体吸纳青年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就业渠道。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提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及时到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提交申请,用好就业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