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市科技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强化公开监督、创新公开形式。全年总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1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布信息33条、微信公众号公布信息311条。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次。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公示制度》、《新闻发布会制度》、《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等一系列政务公开制度。做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提高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规范化程度。

 四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朝阳无距科技”微信公众号建设,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比去年增长23%,发布信息与阅读量都比去年有较大幅度增长。2022年,积极参与“利民热线”直播间1次,参加市委宣传部组织的新闻发布会1次,向社会宣传科技创新政策,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五是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2年度考核,严肃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同时,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培训考核,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 0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 00 0 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 0 0 0  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 0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  0 0 0 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 00 0 0 0
(七)总计00 0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 0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 0  00 0 0 0 000 0 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内容把关不严,偶尔存在错字、漏字、格式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二是政策解读不及时、信息滞后,部分政策已发布有一段时间,但解读文件发布较慢。三是内容质量不高,部门动态、领导活动等一般性内容公开得多,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较少。四是事后结果公开得多,事前事中公开得少,不利于群众参与和接受群众监督。

 改进举措: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联系、指导、沟通以及培训力度,确保政务公开运行规范。二是组织开展培训活动,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业务水平。三是加大政务公开人员保障,选派精干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四是提高信息内容质量,对公开内筒严格把关,不断拓宽政务公开平台,方便群众咨询办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加强积极开展“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紧密结合“科技活动周活动”“优化营商环境”以及“打造创新朝阳”重点任务,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等方式,将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方面的利企政策、具体举措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取得良好效果。

二是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2年,我局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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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