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政府主任督学兼教育督导室主任 刁敏
主持人:欢迎收听“政务公开走进《利民热线》直播间”节目,我是主持人张召尔。今天走进直播间的领导嘉宾是朝阳市政府主任督学兼教育督导室主任刁敏。刁主任,欢迎您!
刁敏: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非常高兴参加《利民热线》节目。在这里,我向多年来关心、关注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和帮助教育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通过本次节目的互动交流,能够让广大市民朋友们对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有更加深入的了解。
主持人:近期,在市政府官方网站上征集了教育方面的5个问题,其中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整体情况和朝阳市第一中学燕都分校招生政策是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问题,请刁主任围绕这两方面问题给听众朋友们解答一下,可以吗?
刁敏:可以。
主持人: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要求。
刁敏: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招生入学涉及千家万户,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是教育公平最直接、最客观、最基本的体现,既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又事关教育高质量发展,更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2024年3月22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这是教育部首次以“专项行动”对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作出安排,可见教育部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视程度。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目的就是,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严肃查处各类跟招生入学挂钩、关联的收费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聚焦“阳光招生”,《通知》从优化招生入学政策措施、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强化招生信息公开、优化招生入学流程、保障特殊群体入学等5个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其中,比较重要和突出的举措包括,全面排查本地区已有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措施内容,坚决纠正或废止不符合国家政策精神和要求的相关规定和做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是否严格遵守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中小学是否存在将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是否存在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口头承诺或签订录取承诺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中小学是否存在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以此名义掐尖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存在违规跨区域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并进行乱收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是否提前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公布辖区内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是否落实义务教育新生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加强辍学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入学保障工作,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应入尽入、应保尽保;是否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落实义务教育各方法定责任;是否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等。同时,要求各地要在做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科学编制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提前公示本地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全面落实属地招生政策要求,完善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
2024年5月9日,辽宁省教育厅印发了《辽宁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在全面贯彻教育部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设置了“县区自查、市级检查、省级抽查、工作总结”4个阶段,每个阶段明确了目标任务,要求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列清单、制台账、明措施,全面整改。各市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把握政策发布、信息采集、报名登记、录取审核等时间节点,加大对群众关注较多地区、热点学校的指导,压实工作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
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2个文件是做好我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指导性文件,我们也将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主持人:说到我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请您介绍一下我市都出台了哪些文件?作出哪些规定和要求?
刁敏: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2024年我市新生招生入学基本情况,共有4方面规定。
一是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实行年满六周岁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二是农村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实行相对就近小学对口直升本地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入学政策。三是朝阳市中心城区、7个县(市)区县城内义务教育学校采取单校划片招生模式,即按照小学、初中布局和各校办学规模实际,为每一所学校划分相对固定的学区范围,面向社会公布,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学校按学区划定范围招生入学。四是普通高中招生从2020年开始,通过全市统一招生平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工作以考区为独立单位,完成考区内招生录取,并报平台公示后,注册高一新生学籍。
接下来,简要介绍一下我市出台的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和提出的工作要求。
为统筹做好全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市教育局先后制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朝阳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特别是《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做出全面部署。要求各地各校从实际出发,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同时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招生程序、招生计划“五公开”制度。
为提升群众办事方便,我们积极推动义务教育新生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市教育局研发了朝阳市市直初中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联合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中心、市公安局、市营商局等部门,强化数据共享,实现市直属初中招生网上报名,成为全市首个完成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项目,2023年网上报名成功率达到78.28%,今年市直初中网上报名成功率达到83.28%,极大方便了广大家长报名。今年,全市7个县(市)区也将全面推行线上报名,实现全市义务教育线上报名工作全覆盖。当然,由于今年是全面推行义务教育新生线上报名第一年,受数据共享、平台稳定性、技术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各县(市)区线上报名成功率可能达不到家长的预期,尤其是双塔区小学近年来一直处于生源激增的状态,文化路、燕都等一些热点学校学位供给极其紧张,因此,各学校招生报名时划分了六个批次,六个批次全部实现线上报名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尚需继续探索、逐渐完善。家长朋友们,如果遇到线上报名不成功的情况,也不要焦虑,可以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对于线下报名,我们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简化报名材料、优化报名程序,力争实现“一次办理”。线上线下报名仅仅是方式不同,不会对孩子的正常入学造成任何影响。对于线上报名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希望能够得到广大家长朋友支持理解,我们也将及时改进,争取进一步提高线上报名成功率,使更多的家长“足不出户”,就能够实现报名工作。
主持人:近年来,市直初中采取电脑随机分班,深受学生、家长及社会普遍好评。请问,今年还进行电脑随机分班吗?
刁敏:是的。自2017年开始,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实施电脑均衡分班;双塔区、龙城区城区学校自2018年执行起始年级试点推进电脑均衡分班;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自2019年执行起始年级推行电脑均衡分班。电脑均衡分班实施7年以来,彻底解决了“择校择班”现象,教育满意度持续提升,社会反响效果非常好。义务教育电脑均衡分班已经成为我市基础教育的一张品牌。我们也将下大力气,持续做好做优这一品牌。
今年市直初中将继续实行电脑随机分班。市教育局将组织市直初中开展电脑均衡分班。第一次分班将于8月28日举行。届时将邀请纪检部门、新闻媒体、初中校长、班主任、学生家长代表参加。市直初中电脑随机分班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第一次电脑随机分班结束后,我们将分班结果网上公布,广大学生、家长可以通过登录“朝阳市市直初中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因不可抗拒等原因未能及时报名参加电脑随机分班的学生,开学后市教育局将在9月5日进行第二次电脑随机分班,分班规则是:依据第一次电脑随机分班结果,优先分配到人数较少的班级,待各班人数相同时再随机分班。学生需经电脑随机分班并网上公示后方可入校入班。凡在开学一周内未报到入学或两次电脑分班未留下分班记录的,市教育局不予建立文本学籍,意味着该生三年后参加中考时,不享受省示范性高中定向招生待遇。
主持人:说到省示范性高中定向招生政策,广大家长非常关注,请介绍一下市区考区中考省示范性高中指标定向到校相关政策。
刁敏:市区考区共有普通高中8所,其中,朝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朝阳市第二高级中学、朝阳市第四高级中学等3所学校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朝阳市第三高级中学、朝阳市艺术高中、朝阳育英高中、朝阳市富民学校、朝阳市英德学校等5所学校为一般高中和民办高中,8所高中面向双塔区、龙城区所辖初中和市直初中招生。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中小学招生及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0〕26号)中所规定:“继续推行和完善公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重点高中统招公费生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的改革措施,全省平均比例达到90%以上。”即省示范性普通高中需要将招生指标的90%以上,按照一定规则,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市直3所省示范性高中定向指标为90%。以2024年市区考区录取为例,朝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朝阳市第二高级中学为第一批次招生学校,合计招生1900人,按照定向指标90%计算,需将1710人定向分配到双塔区、龙城区和市直各初中。具体定向数值应综合考虑当年计划招生数、当年实际招生数和本年度实际参加中考人数。定向指标到校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为了实现更多人数、更大范围、更高质量的教育公平。当然,近些年,市教育局在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力量配备、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正在持续发力,努力办好每一所“家门口”学校,使教育高质量发展水平惠及到每一个家庭、每一名学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主持人:请刁主任再介绍一下今年市直初中招生情况,特别是朝阳一中燕都分校今年的招生政策。
刁敏:好的。今年市教育局直属初中招生没有政策调整,继续坚持“相对就近,划片招生,计划到校,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五公开”制度,继续实行新生入学电脑均衡分班制度,严格控制学生择校择班。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共9所,即一中教育联盟、三中教育联盟、四中、五中、七中、八中、九中、一中燕都分校、朝阳师专附属实验学校。其中,朝阳师专附属实验学校是九年一贯制学校,只招收本校的小学毕业生,其余8所初中招收市区23所小学毕业生和回户籍地就读初中的市区外小学毕业生。23所小学中,龙城区长江路小学、文盛路小学、实验二小的毕业生,经龙城区教育局审核通过的,可以参加市直初中招生报名;审核未通过的毕业生在龙城区直升初中。
朝阳市第一中学燕都分校是我市城区新建的一所优质初中,学校位于朝阳市燕都新城,隶属于朝阳一中教育联盟,建成于 2022年9月,是朝阳市委市政府重点关注的民生工程,是市直唯一一所寄宿制与走读制相结合的公办初级中学,旨在满足城市北部地区适龄学生就读需求,缓解城市南部地区生源压力,打造品牌名校,成为燕都新城文化建设的地标。
朝阳市第一中学燕都分校自建校以来,传承并发扬了朝阳一中教育集团教育教学的优良传统,秉持校园是师生共同成长的学园理念,在提出“共同创造,共同成长”校风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立德立业,惟精惟一”的教风,“博学雅正,励行致远”的学风和“臻善臻美,日进日新”的燕都校训。
朝阳市一中燕都分校招生分为普通生和寄宿生2类。普通生招收什家河以北双塔区燕北街道、凌河街道、新荒地村居住的市区 23 所小学毕业生,普通生可以申请网上报名。寄宿生报名条件是学区属于一中教育联盟、四中、八中学区,且有意愿到一中燕都分校寄宿的小学毕业生,寄宿生需到一中燕都分校现场报名。燕都分校招生优先满足学区内普通生,如寄宿生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将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主持人:为做好今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我们有哪些保障措施?
刁敏:好的。为做好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我们提出了5项举措。
第一,要树立底线思维,确保纪律严明到位。今年,是教育部确定的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提出了“五个进一步”的要求,即:进一步增强招生干部队伍、广大教师法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全面清理整治招生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管理、从严管理、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的主要遵循,其中规范招生入学工作更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我们要通过今年招生入学工作带动全系统行风建设,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第二,严格落实属地属校责任。一是各地各校要按照“依法招生、阳光招生”总体要求,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程序、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条件“五公开”,进一步健全规范招生工作机制,提升招生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维护教育系统良好形象。二是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上级文件学习领会,结合城市发展综合布局,在对本地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调查摸底基础上,提前研判学位供需矛盾,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公布招生工作方案、学校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信息,多措并举,确保本地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第三,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一是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禁令”,研判本地本校招生工作风险点,针对重点环节、重要岗位,提前作出安排部署,消除招生违规违纪行为隐患,确保招生工作规范。二是各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三是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合理下达招生计划,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确保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控制在15%以内,并做到“只减不增”。要抓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另立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助费用及设备物品。四是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持续做好阳光分班,进一步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做好我市义务教育阳光分班这一工作品牌。各学校要做好均衡搭配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合理安排学生座位等工作,这是学生家长关注的重点。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后,严禁校内调班和第一学期转学等工作。
规范办学是教育高质量发展应有之义,也是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最直接的理解。为此,我们研究制定了《朝阳市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二十条管理规定》,从规范学校运行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招生行为、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等5方面共计20条,对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予以明确规范,特别提出,义务教育学校每年 8 月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学校不得私自提前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结果,私自与家长、学生签订的录取协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律不予认可。任何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招生考试,不得依据校外机构测试结果进行招生,杜绝各类与招生入学挂钩、关联收费等行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严禁学校自行组织。加强中小学学籍系统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加强学生转学手续办理,定期开展学籍管理自查检查,加强问题学籍核查处理。中小学不得借读,防止“人籍分离、考籍分离”。义务教育阶段不分设重点校和非重点校,坚持随机均衡编班,按规定控制班额,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学校以特长班、实验班等名义举办重点班,严禁学校以学生获奖、竞赛和考试成绩等作为编班依据,切实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同时,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对辖区学校开展常态化检查,对学校办学行为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督促学校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提升本地区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化水平。这些措施,能够确保中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有序开展,进一步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四,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入学。一是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与属地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辍学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入学保障工作,做到“应入尽入、应保尽保”,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二是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主体责任,按照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要求,建立适龄儿童台账、疑似辍学学生台账、辍学学生台账等“三本台账”,并及时更新。对义务教育学校监测确认疑似辍学无法联系或多次劝返不返校的学生,及时向属地教育局和乡镇(街道)书面报告。各学校于每月月底前将复核后的数据报属地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每季度复核情况报市教育局。
第五,要强化宣传引导。宣传到位是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的基础,能够起到事半功倍效果。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校要坚持正面、客观、诚信、公正原则,及时公布各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新生分班等情况,要主动答疑解惑,重点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丰富宣传形式,简化、易化政策内容,推动招生入学政策受众面全覆盖。同时要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严禁夸大或虚假宣传,招生简章等材料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