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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已结束)
发布日期:2024-11-01


为促进朝阳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适应出租汽车运价与现行社会经济发展,满足市民出行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有关规定,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朝阳市交通运输局共同拟制了《朝阳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41130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给我们。

联系电话:  2236072,荆艳(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990196,冯迎春(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电子邮箱:lncycbj@163.com

       cyczk112233@163.com

  址:朝阳市燕都新城商务大厦B0325

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78号交通大厦  

附件:朝阳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1           2024111

附件:

 

朝阳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朝阳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匹配现行社会经济发展,朝阳市交通运输局对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开展了相应的调整工作。特制定两套方案,具体如下:

一、方案一

(一)起步价方面: 5:00(含)至22:00间,起步价调整为6/2公里(增幅20%);22:00(含)至次日凌晨5:00间,起步价调整为7/2公里(增幅40%)。

(二)里程运价方面:以元为计费单位,2公里至12公里(含)部分,里程运价调整为1.8/公里(增幅12.5%),即5561元,不足556米按556米计收;超过12公里部分,加收30%里程运价,即每4271元,不足427米按427米计收。

(三)新增春节附加费:春节放假期间,每运次在计价器显示金额基础上加收3元。春节放假日期安排以全国假日办通知为准。

(四)候时费不变:5分钟及以内免费,5分钟以后每增加2分钟,增加候时费1元,不足2分钟按2分钟计收。

二、方案二

(一)起步价方面:5:00(含)至22:00间,起步价调整为6/2公里(增幅20%);22:00(含)至次日凌晨5:00间,起步价调整为7/2公里(增幅40%)。

(二)里程运价方面:以元为计费单位,2公里至12公里(含)部分,里程运价调整为2/公里(增幅25%),即每5001元,不足500米按500米计收;超过12公里部分,加收25%里程运价,即每4001元,不足400米按400米计收。

(三)新增春节附加费:春节放假期间,每运次在计价器显示金额基础上加收3元。春节放假日期安排以全国假日办通知为准。

(四)候时费不变:5分钟及以内免费,5分钟以后每增加2分钟,增加候时费1元,不足2分钟按2分钟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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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