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师范学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师范学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朝阳师范学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朝阳师范学院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朝阳师范学院概况
朝阳师范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位于辽宁省朝阳市。学校始建于1960年,时名朝阳师范专科学校,朝阳教育学院、朝阳市第一师范学校、朝阳职工大学先后并入,1993年更名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迁入现址,2024年升格为朝阳师范学院。
一、部门职责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自主办学,制定学校发展战略规划,管理学校内部事务,不断推动学校健康发展。
(二)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依法治校,自主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活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主要教育形式是全日制本科、专科教育,同时开展继续教育和多种形式的高层次、优质化教育服务。
(三)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不断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质量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办学质量的持续改善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升。
(四)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依法设置和调整专业,依法制定招生方案、年度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比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组织招生,接受社会监督。
(五)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倡导和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为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
(六)坚持文化传承与创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为引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汇世界先进文化,积极培育体现学校优秀传统和精神内涵,凝聚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引领学校价值追求和行为导向,富有自身特色的文化。
(七)加强与政府部门、科研院所、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合作,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提供决策咨询。
(八)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举办者提供的财产、政府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以及合法拥有的其他资产,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和统筹、集约高效的资源配置模式,自主处置学校所有的科技成果及其他无形资产。建立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财务与资产监管体系。
(九)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朝阳师范学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单位包括:朝阳师范学院本级。
第二部分 朝阳师范学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13,326.66万元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13.1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3,613.5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3,326.6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3,162.22万元;
2.项目支出164.44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86.64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30.29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本科学生招生计划增加。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朝阳师范学院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朝阳师范学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朝阳师范学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朝阳师范学院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 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 2024年 | 2025年 | |
| 合计 | 0 | 0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0 | 0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0 |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0 | 0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朝阳师范学院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朝阳师范学院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86.64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本科(包括研究生)教育支出。
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
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5年朝阳师范学院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