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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义老颜武签署2025年2号总河长令
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发布日期:2025-09-02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辽宁省总河长令(第8号)部署要求,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日前,副省长、市委书记单义,市委副书记、市长老颜武签署2025年2号总河长令——《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决定》。

  总河长令指出,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安全为本、生态优先、系统治理、文化引领、共建共享,高标准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推动河湖治理从“治乱”“治危”向“治病”“治美”转变。到2030年,幸福河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到2035年,全市河湖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河湖面貌全面提档升级,“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基本建成。

  总河长令强调,要强化监管执法,坚决维护河道管理秩序。各县(市)区总河长、河长应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河道巡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乡村两级河长履职指导与监督,提升巡河频次和实效。全面排查并清理河道范围内垃圾、畜禽粪污等污染源,减少河道垃圾积存。对各类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确保及时发现、依法处罚。市县两级公安、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要深化执法联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维护河道健康秩序。要聚焦行洪安全,持续排查整治突出问题。各县(市)区要立即组织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再排查、再整治,坚决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对河道内影响行洪安全的不稳定耕地和阻水片林,依法依规有序退出。对已完成整改的点位,要加强日常巡查和动态监管,严防问题反弹。要狠抓图斑整改,严格落实销号管理制度。各县(市)区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于2025年9月20日前完成全部图斑的现场核查与判定工作,确保2025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验收与销号工作。要坚持规划引领,系统推进“一河一策”与健康评价。全面启动新一轮“一河一策”方案修编工作,确保方案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步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工作,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74条河流健康评价与健康档案建立工作,为河湖精准治理和长效管护提供科学依据。要探索价值实现,创新推动河湖生态产品转化。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鼓励提升河湖生态品质和经济附加值,培育水经济新业态,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统一,为幸福河湖建设注入可持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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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朝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