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开展涉企行政检查精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3
一、 方案背景
落实上级要求: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及司法部和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试点的具体通知。
解决现实问题:旨在解决过去涉企检查中存在的重复检查、多头执法、标准随意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痛点问题。
优化营商环境:贯彻“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理念,通过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 主要举措
为确保试点工作主线明确、重点突出、举措有力,我市方案以“三清单、五机制”建设为主要抓手,针对全市各级具有涉企行政检查职能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简称“各行政执法部门”),系统谋划了以下重点任务:
(一)建立“三张清单”,夯实精准检查基础。一是建立《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实现检查事项动态管理、源头规范。二是建立《涉企分类分级监管清单》,以风险评估为依据推行差异化监管,对低风险企业实行“无事不扰”。三是建立《涉企联合检查清单》,推行跨部门联合检查,试点期间联合检查比例控制在20%左右,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二)健全“五项机制”,提升规范检查效能。一是实行检查计划周报送制度,实现检查可预期、可追溯。二是探索非现场监管期制度,每季度前2个半月原则上不开展入企检查,为企业营造稳定预期。三是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全面推行柔性执法,落实“四清单一基准”。四是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十不准”机制,配套工作指引,划清检查行为红线。五是强化线索协同处置与监督问责机制,联合纪委监委、检察等多方力量,构建严密监督网络,对违规检查行为严肃追责。
解读人:刘健
解读电话:0421-2610372
解读单位:朝阳市司法局